广州受影响企业申请返还失业保险费条件 欢迎来电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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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广州受影响企业申请返还失业保险费条件
行 业:商务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
发布时间:2020-01-02
那不是受影响企业怎么计算?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其他参保企业,继续按照《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精神,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即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返还,申请条件、审核程序、资金拨付和使用范围等按54号文规定执行.
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企业可向参保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为方便企业,仅需填报并提交《受影响企业申请表》。" 受影响企业 " 认定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返还有什么条件?
各地级以上市实施此项政策和受影响企业申请享受此项政策应符合下列条件:
1、各地级以上市
实施返还的统筹地区上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应具备24个月以上支付能力。
2、受影响企业
申请返还的受影响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00001.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00002.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
00003. 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足额:指企业上年度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
上述裁员率是指:本企业上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含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与本企业年平均参保人数之比。
3、无法同时享受稳岗补贴
享受6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失业保险费返还的受影响企业,不再同时享受《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所规定的失业保险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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