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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签字后不执行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执行工作由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自行按照约定进行处理,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约定或不按规定履行约定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法院确认其效力后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对协议离婚制度规定如下:“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认可,发给离婚证后,那么它的法律效力就已经产生。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都应该按照离婚协议书所载明的内容积极履行。
但是由于协议离婚所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件,当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时,需要申请执行的协议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审查他们离婚协议书中所争议的内容是否合法,根据法院的裁判,申请强制执行。简单来说,如果协议离婚的一方对离婚协议书的约定不予执行,另一方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
离婚律师开庭时应该注意的问题: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
仔细阅读法院的判决书,决定是否服判或上诉。判决书下来后,当事人往往是倒着看的,先看判决结果,或喜或悲。但对于判决书中的内容,法院判决的依据,往往少有当事人仔细研究和推敲。
离婚律师费用包含:执行费,如果判决下来了,对方不执行,那么你可能要找法院来强制执行吧,这又是一笔费用。如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50元至500元,比如执行对孩子的探视权。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1.5%-100元;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1%+2400元;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0.5%+27400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0.1%+67400元。
公告费,如被告无法送达,原告还需向报社支付600元公告费。假如执行金额在100万,下来1万多没了。再把以上所有费用拉通算下来,几万块没了。
评估费,如果双方对于共同所有的房子价值有较大争议,法院在双方不能达成协商一致而又不适用竞价方式的前提下,一般会建议原告申请评估机构进行房产评估。一般每个法院都会与几个房产评估机构保持这种业务联系,让当事人在这几家评估机构中选择,这个费用收取也是要看房价的,但至少都会在2000元以上,房价越高,评估费用越贵。
夫妻感情出现裂缝,闹到离婚的地步,如果没办法私底下协商解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让法院判决。但起诉离婚也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一般情况下夫妻中一方有过错,另一方提出离婚,但也有过错方提出离婚的情况存在。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情况下才能起诉离婚?过错方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一、什么情况下才能起诉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起诉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不予宽恕的,可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应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家暴、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它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侵害了家庭成员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若一方受另一方的虐待、遗弃而提起离婚请求的,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问:起诉离婚必须要庭前调解吗?
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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