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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鞍山专业的新建工程竣工验收检测
行 业:房地产 房产开发 建筑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2019-05-24
项目档案验收的原则和要求
项目档案验收工作是一项实事求是,又繁琐枯燥的工作。为搞好验收,就必须要求在验收时把握好验收的原则和要求。
(一)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的原则
档案主管部门在对项目档案验收的质量评定要本着一种比较全面、客观、科学的态度。把握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建设项目的档案能反映项目建设全过程。这是最重要的,但单单把握这条基本原则是不能具体地、全面地评定该项目档案的质量,还要在此基础上在相关的质量要求上对项目档案进行评定。
(二)项目档案验收的质量要求
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总的质量要求是“完整、准确、系统、安全”。验收时,应该分别对档案的内在质量、外在质量、组织管理和主要内容进行质量评定。
1、档案内在质量包括完整、准确、体统几个方面。分别指的是:
“完整”指能记述和反映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的各阶段的基本情况,各种文件元件齐全,能反映建设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准确”指施工文件尤其是竣工图文件能真实记述和准确反映建设过程和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系统”指各类文件的分类、排列、组卷符合形成规律,并保持相互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安全”指文件的制成材料有利于长久保存和保管条件,要有利于相对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
一般来说,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的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依据性文件。主要是查建设项目申报前的论证、申报及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2)反映项目建设概况的文件。主要是查设计说明、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各种总结、报告等文件,了解项目建设过程的情况,以确切掌握归档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3)原材料、构件质保书、实验技术文件。检查文件是否完整、真实。文件数据是否准确,签字手续是否完备。
(4)混凝土砌筑砂浆试块报告。这是检查混凝土质量和砌块质量的重要内容。
(5)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工程竣工验收时主要检查这部分文件的完备与签署是否符合要求。
(6)设计变更的文件。主要检查施工图纸会审记录,检查工程设计变更通知书和技术核定单。
(7)工程测量即测量复核记录。测量定位记录的准确与否是项目建造的位置符合规定红线、符合建筑执照规定方位的保证。
(8)项目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各分部(项)、分部工程验收都应有完整的文件和签署手续,对于未了事项,应有结果说明。
(9)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检查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质量事故,产生的有关文件材料和声像材料。
(10)引进设备有关文件。如:设备引进批文、询价报告、合同、设备随机文件等。
(11)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记录。主要查设备代用审批;各种记录;实验报告。
(12)竣工图。主要查竣工图编制的范围是否包含项目各组成部分、各专业的内容,修改是否到位、准确。
(13)项目科研文件。这主要针对某些有形成科研档案的建设项目。
(14)项目建立文件。主要检查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投资控制文件,特别要注意各种支付证明书的检查。
(15)检查工程保修书及缺陷责任期的文件,对未完事项及缺陷责任期、病害整治期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加入归档,并有结果说明。
为了做好竣工档案的验收工作,各建设单位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加强工程项目档案验收重要性的认识。其表现有如下三点:
(一)加强工程项目档案验收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在。
由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规定: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以及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就把工程技术资料(即工程档案)作为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提出规定要求。《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由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它竣工文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1.房屋的安全性鉴定主要有两类:一个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另一个是在发生地震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
(1)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房屋安全鉴定目的是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鉴定结果主要为房屋的安全管理提供依据,适用的鉴定标准为《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
(2)发生地震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为房屋结构抗震性能的鉴定,主要是评判房屋结构是否满足所在地区抗震构造和地震作用下的承载力要求,目前我国房屋抗震设防的三个水准为“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适用的鉴定标准为《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
2. 房屋的可靠性鉴定是指房屋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和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能力,结构的预定功能包括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房屋结构的可靠性鉴定就是根据房屋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来评定房屋的可靠程度,要求房屋结构安全可靠、经济实用、坚固耐久。目前我国房屋结构可靠性鉴定是对房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结构的可靠状态进行评价,不包括地震和其他突发外力作用下房屋的可靠性。适用的鉴定标准有《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和《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90。
建筑房屋安全鉴定各项内容
1.安全鉴定:分正常使用性鉴定和结构安全性鉴定。
2.可靠性鉴定:分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古建筑可靠性鉴定、高层建筑可靠性鉴定等。
3.品质性鉴定:分常规性品质鉴定、接管验收(收楼)鉴定、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等。
4.抗震鉴定:主要是抗地震鉴定和共振现象鉴定。
5.受灾房鉴定:分火灾房鉴定,水灾房鉴定,风灾房鉴定,震灾房鉴定,雷击房鉴定等。
6.司法(涉案)鉴定:主要的诉讼、仲裁、行政执法涉及房屋技术的鉴定。
7.损坏赔偿鉴定。
8.既有房屋的原状检查和绘图。
9.旧房加设电梯的鉴定。
10.专项技术鉴定: 增层增荷、 改变用途、加固维修改造(含征地骑线楼拆余部分的加固、耐久性和剩余使用年限评估、建造年代构部件新旧程度和抗力评估、适修性及经济性评估、毗连场地施工影响(含挖土、抽水、打桩、拆房、 爆破、机械振动等) 的鉴定、二次装修工程影响的鉴定、修建加固工程、征地拆房措施和质量评估、突发性汽车撞楼、爆炸等造成建筑损坏的建筑物鉴定评估。
进入竣工验收阶段,总承包商将制订一份详细的竣工验收计划,各专业分承包商应根据总承包商竣工验收计划的安排,保证承建工程内容按期具备验收条件,在总包项目经理部发布竣工验收计划后对所承建工程内容的竣工验收计划制订分解计划,包括各项工作完成时间、需提供的条件、需总包、雇主、监理等解决的问题等,以便总包项目经理部统筹安排,确保检验工作按期完成。
专业分承包的验收在提交总包竣工验收小组进行检验前,专业分承包商应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专业的自检工作,由专业分承包企业组织验收,且盖章确认,并以企业的名义填写申请验收报告单和相关资料,向竣工验收小组申报已基本完成的所需检验工程。
竣工验收小组收到各专业分承包的申请验收报告后对具备验收条件的安排时间组织雇主、监理工程师、设计人进行内部预检,需进行检测的组织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竣工验收小组在预检和检测中发现问题的,各专业分承包商需限期进行整改,直至检验符合要求。
竣工验收小组在预检和检测合格后,确定专业验收时间报政府主管部门验收,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方能视为该专业工程具备质检竣工验收备案的条件。
各专业工程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后,总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上报工程竣工报告,由监理单位向雇主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竣工移交证书,由设计单位和地质勘察单位向雇主提交质量检查报告,雇主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向政府质量主管部门在竣工验收时间七个工作日前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按确定的竣工验收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检测鉴定标准及规范
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2、《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90)
3?、《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第4号令)
4、《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
5、《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6、《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穗府1996[95]号)
7、《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
8、《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
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10、《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1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2002)
1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3-2001)
13、《建筑基地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对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的鉴定,还应参照有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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