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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昆明理发器亚马逊检测
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19-04-06
纸品湿巾/家庭清洁/衣物清洁/清洁工具/一次性用品/驱虫用品/皮具护理
行业资质要求
2.生产厂商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涉及男女士卫生洗液、卫生湿巾(纸)、纸巾(纸)、卫生棉(棒、签、球)、卫生巾、护垫、成人护理纸尿用品、消毒液(剂)、消毒器械,具有抑菌、抗菌、
杀菌功能的洗手液等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若品牌权利人是生产厂商,则提交品牌权利人持有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若品牌权利人非生产厂商(品牌系委托他人生产),则需提供以下资质:
a)品牌权利人与生产厂商间的《委托加工协议》(若品牌权利人授权商家全权处理品牌运营事宜,则可提供商家与生产厂商间的《委托加工协议》);
b)生产厂商持有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如果品牌权利人为自然人,可由其法人公司与生产商进行委托加工,并同时提交法人公司的企业营业执照)。
3.化妆品行业资质要求:产品涉及化妆品生产许可的(如沐浴露、洗发液、洗发膏、发露、护发素、摩丝、发乳、啫喱水、啫喱膏、爽身粉、痱子粉、花露水等),需同时提供化妆品类目的相关资质。
4.近两年内所有单品检测报告(须含有CMA认证 )
该检测报告须由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且需包含如下必要检测项(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生产单位名称):
1)三项重金属:汞、铅、砷;
2)五项微生物: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与酵母菌总数(花露水、指甲油和烫发产品无需检测五项微生物);
注:
a)香水、花露水和指甲油产品需加检甲醇含量;
b)皂类:按照QB/T2485-2008《香皂》标准检测,无需检测三项重金属和五项微生物。
5.生产厂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6.产品清单。
7.其他特殊产品行业资质:
1)产品涉及男女士卫生洗液、卫生湿巾(纸)、纸巾(纸)、卫生棉(棒、签、球)、卫生巾、护垫、成人护理纸尿用品、消毒液(剂)、消毒器械,具有抑菌、抗菌、杀菌功能的洗手液等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消毒产
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国产花露水、驱虫产品、蚊香、杀蟑胶饵产品需提供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和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
家纺
以下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国家认定的具有CNAS与CMA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成品检测报告,若涉及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如电热毯,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新型产品(如:水暖毯等)无国家资质认定证书(如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等),入驻公司需提供相应声明并加盖公司公章。
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对应的下述必检项目,必要检测项要求如下:
1、 床单、被罩、多件套、床罩、毯子:纤维成分及含量、GB18401-2010全项、标识标志、外观质量、水洗尺寸变化率;
2、
床单被罩、床品套件类目商品不可为化纤(100%聚酯纤维)制品。
2、窗帘/窗纱:纤维成分及含量、GB18401-2010全项、标识标志、外观质量。
3、毛巾/浴巾:纤维成分及含量、GB18401-2010全项、吸水性、标识标志、外观质量。
4、羽绒被芯:纤维成分及含量、GB18401-2010全项(仅胎套)、含绒量、充绒量、绒类鉴别、原料要求、标识标志、外观质量。
5、羊毛被/纤维被/蚕丝被:纤维成分及含量、GB18401-2010全项(仅胎套)、填充物成分、原料要求、标识标志、外观质量。
6、电热毯: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泄露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使用说明。
7、沙发垫套/椅垫套/桌布/罩件/缝纫针织用品:纤维成分及含量、GB18401-2010全项、标识标志、外观质量。
注:
1)GB18401-2010项包括: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只考核婴幼儿产品)、甲醛、PH值、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2)有填充物的产品(除羽绒)需加检“原料要求”,真皮类制品需加检“材质鉴定”。
3)绒类鉴别,主要指“白鸭绒/灰鸭绒/白鹅绒/灰鹅绒”种类鉴定;
4)窗帘/窗纱类产品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
厨具
资质材料要求:
1、与食品接触的相关厨具、餐具等属于质监局发布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类型的,需提供国内生产企业在相应许可范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塑料饮水杯、塑料奶瓶、保鲜膜、保鲜盒、压力锅、餐具洗涤剂等;
面部护肤/香水彩妆/身体护肤
行业资质要求
A经营国产商品需提交:
1.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1)若品牌权利人是生产厂商,则提交品牌权利人持有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2)若品牌权利人非生产厂商(品牌系委托他人生产),则需提供以下资质:
a)品牌权利人与生产厂商间的《委托加工协议》(若品牌权利人授权商家全权处理品牌运营事宜,则可提供商家与生产厂商间的《委托加工协议》);
2、电压力锅、电蒸锅等,需提供生产企业/进口商对具体产品型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3C 安全认证证书。
4、以下商品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国家认定的具有CNAS与CMA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成品检测报告,成品检测报告须符合国家质检标准规定,且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对应的下述必检项目,必要检测项要求包括:
茶具/酒具/餐具/杯具/保险用品/一次性餐桌用品/烹饪用具:卫生指标、外观质量、标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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