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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律师—王利云
电子邮件签合同是否有效
作为一名宅男女写作爱好者(林某)。前不久 婚姻 律师咨询,一出版社打电话称想在一本新书中收入林某的三篇散文。林某和这家出版社负责人一直使用电子邮件进行协商并约定报酬 在线婚姻律师,最后在邮件中将双方协商的合同进行了确认。请问 婚姻律师,林某和这家公司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王律师为您解答: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因此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他们之间的协议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五)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