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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Q 邮 箱: 地址:渝中区解放碑创汇首座 网 址 近年来,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大型火灾事故发生数量及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呈逐年上升态势。据公安部统计,2008年1—6月份,全国共发生火灾80057起.死亡862人,受伤332人,直接财产损失6亿多元。其中,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共发生火灾8933起,死亡101人,受伤55人,直接财产损失1.1亿元。大量的火灾发生,结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困难,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也给政府带来巨大压力。有关专家认为,在加强消防管理的同时,探索建立因他方责任而造成的第三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补偿机制,对于调节火灾事故中各方的关系,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居民正常的生产与生活秩序十分重要.目前公众场所火灾事故发生后,对第三方受害人提供的补偿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公众场所的业主.但在火灾事故中,业主本身也会遭受较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资金往往不充裕,有的业主为了逃避责任甚至采取隐匿、外逃等手段;二是政府财政.但由于财政资金具有计划预算性质,因此可用于突发性火灾事故赔偿的资金量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