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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中瑞产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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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9-17
中国-瑞士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将于7月1日起签发 《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正式生效后,瑞方将中方99.7%的原产出口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中方将对瑞方84.2%的原产出口产口最终实施零关税。厦门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瑞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也将于7月1日起开始签发。 据悉,中瑞自贸协定是近年来中国对外达成的水平最高,最为全面的自贸协定之一,零关税清单覆盖了我国原产的所有工业产品以及绝大部分农产品。工业品方面,瑞方承诺从《协定》生效之日起全部实施零关税。其中降税较大的产品有纺织品、服装、鞋帽、汽车零部件和金属制品等,这些都是我国的主要出口利益产品。农产品方面,瑞方承诺从《协定》生效之日起对926项农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对403项农产品实施部分降税,对216项加工农产品取消工作成分的关税(对其中23项加工农产品还将取消其农业成分40%的关税),仅将254项农产品作为例外不予降税,这是瑞方首次在自贸协定中较大幅度开放其农产品市场,这意味着我国农产品在瑞士市场将获得优于其他国家的准入条件。 在此,检验检疫签证机构提醒我出口企业,积极为出口瑞士的货物签发一份中瑞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证书,充分利用瑞士在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中比较核心国家的地位,以及其与欧盟间的欧洲经济区协议作用,开拓贸易市场赢取贸易先机,尽享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带来的关税减免优惠。 依照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和质检总局有关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核准的原产地声明人可以作出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声明。 同时,自2014年7月1日起,已从中国启运的尚未抵达瑞士的途中以及中转货物,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和经核准的原产地声明人也可以于2014年12月31日前申请补发原产地证书或补作原产地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