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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经营者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二)货物进口合同 (三)行政主管机关核准经营范围的法定文件复印件; (四)属于委托代理进口的,需提交委托人与进口经营者签订的代理进口合同; (五)对进口货物用途或最终用户有特定规定的,应提交进口货物用途或最终用户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 (六)外经贸部规定的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联系人:杨女士 移动电话: ; QQ咨询:1353461710 公司电话:010-84783516 除国家禁止、限制进口货物、技术外的其他货物、技术,均属于自由进出口范围。 国家对部分属于自由进口的货物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对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实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 (一)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自动进口许可管理是在任何情况下对进口申请一律予以批准的进口许可制度。在进口前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自动进口许可申请,凭相关部门发放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 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规定的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进口合同进行登记,颁发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申请人凭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办理外汇、银行、税务、海关等相关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