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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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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9-29
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的通知
一、申报单位
凡在苏州工业园区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纯军工配套产品不在申报范围。
二、支持领域
根据“十二五”江苏省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工作的整体部署要求,支持生产符合《江苏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
术产品参考目录(2013年)》内的产品;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
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等我省重点发展的十大战略性新兴
产业领域的新产品,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能形成自主品牌的新产品。
三、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2、产品技术及产业化分析报告:对所申报产品的技术路线、技术水平、市场需求、存在的风险、经济和社会
效益作简要的分析,字数不少于1500字(统一用A4纸打印)。
3、必备的附加材料:
(1)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
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证书、新药证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登记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
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3C认证资质证明等);
(2)产品采标证明(必须由质检部门出具);
(3)可说明申报产品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着作权、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诀窍说明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6)由省辖市以上(含)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重大产品需提
供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7)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8)涉及环保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9)本项产品销售合同或发票。
4、其他辅助附加材料,由企业视情况提交。如:用户使用意见(报告)、产品图片(照片)、列入其它国家
科技计划的批准证明、省级以上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信用评价证明、国家核准的企业从事申报产品
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等。
材料时效性:检测(验)报告原则要求在2年之内,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可放宽至3年;查新报告、用户意见原
则要求在1年之内。
四、其他事项
1、2016年省高新技术产品实行限额申报,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要求比对自身情况后再行申报。为了解
申报产品的开发生产的真实情况,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和水平,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将对辖区内所申报的部分产品进行
现场考察,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确保材料真实、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再行推荐上报。
2、高新技术产品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的方式。请申报单位对照《江苏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
录(2013年)》(见附件),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省科技厅根据各地申报情况进行定期评审,原则上每年认定四批高
新技术产品。
3、申报流程:
(1)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系统申报开放时间为每批申报月月初,请申报单位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
管理信息系统(网址)—高新技术产品申报(网址/cpsb/CPSB/login.jsp),在详细阅读《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说明》后,填写江苏省高新
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及产品技术及产业化分析报告,填写并上传附件材料后提交,等待园区主管部门审核,审批时间
需一至二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新用户注册需电话67068046、67068045进行激活,注册功能常年开通。2016年度高新
技术产品网上申报的分批截止日期为4月6日、5月20日、7月20日、9月20日,逾期填报的不予受理。
(2)网上公示:每批次推荐上报前,园区将拟推荐上报的产品清单在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站进行网
上公示3个工作日。申报单位应及时关注公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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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忠
苏州大学科技查新工作站 0512-65112701/65156903-8001
江苏省科技查新咨询中心 025-85410441 025-85430577 025-85410934 025-85450078
产品采标证明
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园区分局 金筱青 6668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