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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专利律师 专利维权方案 宁波商业秘密律师 宁波专利律师 咨询热线: ,专利权确权纠纷中国的职务发明制度的状况以及代表性案例导读:在知识产权行业,全国有超过55%的从业人员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工作,那下面这些数据,你了解吗? 我国《专利法》第六条确定了我国职务发明的归属原则。但追溯起来,专利法的规定并不是最早的。我国职务技术成果已经形成了以合同法为核心,以“职责标准”为主。“资源标准”为辅,有条件的“约定优先”的统一的立法体系。但是,并没有具体的法规来明确职务发明制度。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制定职务发明条例,将以此为基础确定中国的职务发明制度。 职务发明条例的起草过程 一2010年 11月—— 成立工作组 2011年 10月—— 形成讨论稿 2012年5-7月—— 多方参与的座谈会、研讨会 2012年 9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向各地方局征求意见 2012年 11月—— 公布征求意见稿 2013年 12月—— 完成送审稿 2014年 4月—— 公布送审稿 草案的几个基本原则 (1)鼓励职务发明的原则 中国职务发明的比例相比其他国家较低,充分激励单位与发明人投入技术创新鼓励职务发明的产生和运用。 (2)权利义务平衡的原则 兼顾单位与发明人双方的利益保护发明人的弱势地位,保障发明人的署名权和获得奖励报酬的权利。 (3) 约定优先和最低保障原则 仍然坚持约定优先的原则,对约定优先原则作了一定程度的限定,规定了发明人的知情权,无约定时规定了奖励报酬的最低标准。 职务发明的纠纷代表性案例 3M中国有限公司、张伟锋与3M创新有限公司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2014)沪高民三(知)终字第120号。 原告请求判令: 1、确认两被告共同侵犯了原告的职务发明报酬权; 2、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2010年职务发明报酬200万元,2011年、2012年职务发明报酬共计240万元; 3、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上述职务发明报酬延迟支付的同期银行dai款利息暂计236,827.58元(自2011年1月4日至2013年10月15日止); 4、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及合理调查费用计1万元 被告3M中国公司辩称: 1、3M中国公司不是涉案专利权人,故不是《专利法》规定的职务发明奖励、报酬的支付义务主体; 2、即使原告有权获得职务发明奖励、报酬,也应优先适用“3M中国职务发明奖金计划”; 3、涉案专利主要发明创造在国外完成,原告没有作出实质性贡献,故《专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对本案不适用,应适用美国法律; 4、原告的奖励、报酬主张没有事实依据。因此,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双方争议焦点: A、关于本案是否适用中国法。 B、关于张伟锋是否有权请求职务发明报酬,并且应该向3M中国公司请求,还是应该向3M创新有限公司请求。 C、关于职务发明报酬数额如何计算。 法院认为: A 关于本案是否适用中国法。 发明创造的完成地,并非要求该发明的整体技术方案及其各个部分均在某地完成,其中部分技术贡献的完成地,也应当认定为发明完成地之一。张伟锋在参与涉案发明创造活动期间,一直在中国境内工作,并且涉案发明在中国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因此中国当然是发明完成地之一。现张伟锋就涉案发明提出职务发明报酬之诉讼请求,本案诉讼应当适用中国法。 B 关于张伟锋是否有权请求职务发明报酬,并且应该向3M中国公司请求,还是应该向3M创新有限公司请求。 (一)3M公司、3M中国公司、3M创新公司系关联企业,根据3M公司、3M中国公司、3M创新公司签订的《合同研究协议》、《知识产权协议》,上述三者对知识产权采取“中央集权”的管理模式,3M中国公司所获取的知识产权,均应向3M创新公司转移,如需使用则应获得3M创新公司的许可。本案中3M中国公司本应享有该部分发明的专利申请权,但基于3M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该专利申请权实际转移至3M创新公司。3M公司所采取的“中央集权”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是基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协议产生,并不能否定发明人依据法律规定而享有的相关权利。 (二)本案中由于3M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协议,涉案发明由3M创新公司申请并获得专利权,但专利法关于对发明人给予报酬的规定,其立法本意是给予发明人应得的劳动报酬,该获得报酬的合法权利不应由于跨国企业内部的协议安排而受到损害,因此,即使3M中国公司并非涉案发明的专利权人,但其系张伟锋的雇主,仍应当向张伟锋支付职务发明报酬。 (三)本案中3M创新公司并非张伟锋的雇主,3M创新公司由于3M公司关联企业之间的协议而成为涉案发明专利权人。 综上,本院认为,原审法院认定张伟锋有权向3M中国公司主张职务发明报酬,但不支持张伟锋要求3M创新公司支付职务发明报酬的主张。 C 关于职务发明报酬数额如何计算。 (一)从本案查明的张伟锋参与起草3M中国公司发明奖励政策、3M中国公司设立“DialoguewithLOC”会议、张伟锋向3M中国公司管理层人员发送邮件称其参与讨论了发明人补偿条例等事实看,3M中国公司在制定“3M中国职务发明奖金计划”过程中,已与员工进行过协商,该“3M中国职务发明奖金计划”属于《实施细则》所称的规定职务发明报酬的单位规章制度。该“3M中国职务发明奖金计划”明确其适用范围为“发明创造时间在职员雇用期的、3M中国关联公司雇用职员的职务发明”。“3M中国职务发明奖金计划”实质上是3M中国公司与其员工之间关于如何计算职务发明报酬的约定,此种约定就“3M中国职务发明奖金计划”发布之前的职务发明的报酬如何计算作出安排,并不违法。 宁波商业秘密律师 咨询热线: ,湘军商业秘密立案网由深圳首席商业秘密律师倾力打造而成,为企业提供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侵权调查、商业秘密维权等商业秘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