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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广州企业公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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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7-16
赵闯律师,现任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从事专职律师执业二十余年,有海外工作经历。其法学理论功底深厚,知识架构完整,思维方式严谨,知识广博,实践经验丰富,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技巧,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的一致肯定与好评。 赵闯律师在从事律师工作期间,曾先后担任过美国山特电子有限公司、国际唱片业协会广州办事处、广东爱多电子有限公司、广东全宏集团公司、广东电力技术改进公司、广州冠姿鞋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在民商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各顾问单位的法律纠纷和公司非诉讼法律业务提供了专业的指导和帮助。赵闯律师团队汇集了硕士、博士、财税、建筑、金融等方面的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为客户提供公司、房产、合同、刑事、商事、离婚、继承、股权等全方位综合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1. 对顾问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 对顾问单位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顾问单位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 3. 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经济合同,提供法律和政策上的参考意见。 4. 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整劳资关系。 5. 协助顾问单位管理经济合同,监督重大合同的履行。 6. 为顾问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并提供可行性报告。 7. 为顾问单位的商标权 、专利权 、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顾问单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8.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9.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10.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11.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提前介入公司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 12. 根据顾问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公司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13. 参与顾问单位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14. 不定期向顾问单位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5. 协助顾问单位设立法务部门,并对其日常工作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