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咨询律师 北京那里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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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交通事故处理咨询律师
行 业:咨询 技术咨询
发布时间: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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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醉酒、服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解释》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应予支持:
(二)醉酒、服用管制的或者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18.既有交强险又有商业三者险的情况,责任应如何承担?
《民法典》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非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使用替代交通工具产生的合理费用是否应该支持?
《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应予支持: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26.牵引车(半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该如何赔偿?
《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应予支持。
交通事故受害人在索赔前不咨询律师,将对事故处理程序、赔偿标准相关的事宜一无所知,导致后错失佳的索赔时间,损失巨额赔偿款。
如果受害人不委托律师,将不清楚自身构成的是一般损害或是伤残损害,两种损害之间赔偿款相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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