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 拆迁房怎么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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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咨询 技术咨询
发布时间: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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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定租金支付时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该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自租赁期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满一年的,应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租期不满一年的,自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还要付房租吗?
需要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屋,以及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此类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吗?
可以。
哪些房屋不得出租?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不得出租。
目前我国的租赁市场十分庞大,牵涉到租户、房东、中介三方的利益,也存在着参差不齐的行业乱象。一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管理,规范租赁市场的运营;另一方面法律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动适时地增加和改动相关住房租赁条例,避免不规范租房和租房纠纷的发生;后每一个租房的租户也需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在租房时仔细核对各项条款和房屋情况,在使用房屋过程中也要规范遵循相关规定,房东和中介更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出租房屋,共同维护租赁市场的稳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