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科雄专利代理事务所 专利申请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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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专利申请怎么做
行 业:商务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
发布时间:2025-04-27
申请法律依据:
《中华共和国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审查程序
各国对申请的审查有不同的要求,基本上实行两种不同的制度。有的国家实行形式审查制,即只审查申请书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不审查该项发明是否符合新颖性等实质性条件。有些国家则实行实质审查制,即不仅审查申请书的形式,而且对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条件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只有具备上述条件的发明,才授予权。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实质审查制。
申请费用
1.申请费
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发明申请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申请将视为撤回。
说明书(包括附图)页数超过30页或者要求超过10项时,需要缴纳申请附加费,金额以超出页数或者项数计算。
优先权要求费的费用金额以要求优先权的项数计算。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元)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申请费 900 500 500
文件印刷费 50
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
从第301页起每页 50
100 50
100 50
100
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 150 150 150
优先权要求费每项 80 80 80
2.发明申请实质审查费
对于发明申请,申请人要求实质审查的,应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实质审查费。提交实质审查请求和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申请视为撤回。
(:元) 发明
审查费 2500
3.费用的减缓
申请人或权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部分收费:a、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b、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c、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申请人或共有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述规定。
申请人或者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收费: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申请实质审查费,自授予权当年起六年的年费,复审费。申请人或者权人为单个个人或者单个单位的,减缴上述收费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申请人或者共有权人的,减缴上述收费的70%。
申请所需文件
(一)有关的文件和材料
例如,与申请项目相近或相似的在先文件、文献、、图纸等。委托申请中国发明时事行检索,否则,所申请的项目在申请的审查过程中很容易被驳回。
(二)书面技术资料
1、申请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及应用的范围,以及现有技术中实现与申请项目相同或相似效果的技术措施、技术手段,方法或方式;
2、所申请项目的发明目的,需要解决哪些技术问题。
3、用文字以及附图详细描述实现所申请项目发明目的的技术措施、技术特征。如:所申请项目的是一种产品,技术措施及技术特征是指:产品的结构、各零件的连接、布局、相互关系及它们在所申请项目中所起的作用,各零部件间的组合方式和详细的连接和工作方式,如所申请的是一种方法,技术措施和技术特征是指的工艺、工艺参数及工艺中有关细节。此外,还应提供所申请项目的至少-个具体实例(这里的具体实例不是指模型或实物,而是表现具体实例的附图和文字说明,只有在通过图纸和文字仍无法说明所申请项目的技术措施时才可能提供模型或实物,用以说明所申请的主题)。
所提供的图纸应当用制图工具绘制于A4纸上,图面上不应有文字、图框线和尺寸线、尺寸标注,各零件及部件可用数字(1、2、3…..)标出,并在另一张纸上写出各标号所代表的零件名称。
4、所申请项目的实验数据、结果,或者试验中所产生的现象;
5、结合具体实例和实(试)验结论,客观地说明发明的优点和缺点。如无实验数据,或实验结论,发明人应当对发明进行客观分析,推断发明可能有的优缺点;
6、发明人认为的所申请项目与现有技术在技术特征上的不同之处;
7、发明人认为应当属于技术秘密的内容。
授予原则
按照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权。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创造分别提出申请的情况时,有两种处理的原则:一个是先发明原则,一个是先申请原则。
先发明原则,是指同一发明创造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申请,应把权授予做出此项发明创造的人,而不问其提出申请时间的早晚。但由于在采取此项原则时,在确定谁是发明人的问题上往往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因此,世界上只有美国、加拿大和菲律宾等少数国家采用这种原则。
先申请原则,是指当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申请时,不问其作出该项发明的时间的先后,而按提出申请时间的先后为准,即把权授予提出申请的人,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原则。需要注意的是,美国在其2013年3月16日正式生效的《美国法案》美国由实行200余年的“先发明原则”(first-to-invent rule)为“发明人先申请原则”(first-inventor-to-file rule),但仍区别于普遍采用的“先申请原则(first-to-file rule)”。
申请
申请是获得权的必须程序。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提出申请,经国家批准并颁发。申请人在向国家提出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要求书等等。在的申请方面,世界各国法的规定比较一致,但也存在许多差异。
申请是发明人、设计人或者其他有申请权的主体向局提出就某一发明或设计取得权的请求。依中国法规定,申请应向局提交申请书、说明书、要求、摘要、附图、优先权请求。其中附图、优先权请求这两个文件就每个申请而言,并非均必不可少,但这有利于申请。申请案中,申请书应以书面形式,主要载明如下内容:授予的请求、发明或设计名称,申请人姓名及身份,代理人姓名及身份、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