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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免费交通律师咨询电话
行 业:咨询 技术咨询
发布时间:202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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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民法典》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7.同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受害的,应如何赔偿?
《解释》第十九条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29.机动车在交强险期间改装,改变用途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机动车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改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应予支持。
前款情形下,保险公司另行起诉请求投保义务人按照重新核定后的保险费标准补足当期保险费的,应予支持。
非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使用替代交通工具产生的合理费用是否应该支持?
《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应予支持: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受害人在索赔前不咨询律师,将对事故处理程序、赔偿标准相关的事宜一无所知,导致后错失佳的索赔时间,损失巨额赔偿款。
如果受害人不委托律师,将不清楚自身构成的是一般损害或是伤残损害,两种损害之间赔偿款相差很大。
委托律师:了解案情,判断事故伤害是否构成伤残,为您规划索赔的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