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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标准化试点工作,试点单位条件及有关要求1.依法在本市注册登记,信用良好;2.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及专兼职标准化人员,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3.具有较强的行业或社会影响力,一般为业内**单位;4.申报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的单位应是由**主导、依法承担对社会事务和社会生活进行管理、规范与协调等职能的机构或者组织;或者是由**主导、具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保障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等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机构或者组织;5.申报团体标准培育试点的单位应是具备在一定行业(产业)范围内牵头组织实施相关团体标准能力的社会团体。浦东新区财政科技项目代理商41!长宁区企业科技项目咨询
9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一、申报条件申报单位为工商税务注册在虹口且满足以下要求的企业单位:1.申报企业及法人信用良好,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上海市和虹口区产业发展导向,具备一定的产业规模和科技投入。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2019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不低于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3%。2.企业技术创新措施到位,具有技术中心建设的必要基础条件,2019年度用于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3.具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创新人才优势,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10人。4.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技术创新绩效***,企业在申报前两年度(2018-2019年)内有自主知识产权申报。杨浦区科技项目价格闵行区发改委科技项目代理商10!
15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一、条件(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1.申报单位须为在上海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2.申报单位发展方向应符合上海产业规划导向,科技创新需求与区域经济结构相适应,能够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树立质量企业品牌。重点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抗疫救灾等关键民生领域,以及具备较强技术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中小民营企业建立工作站。3.申报建立工作站的单位应具备较强科研能力,配备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科研人员占单位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且不少于10人。以企业为建站主体的申报单位年度科研投入应不低于销售额的3%或不低于300万元,其它类型的建站主体年度科研投入不少于50万元。4.申报单位为“科创板”上市企业、市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有省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载体的企业,以及承担国家或省(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优先批准设立工作站。
3闵行区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一、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鼓励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当年度***被评为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两年后需复核。(二)鼓励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当年度***被评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两年后需复核,当年度通过复评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区财政再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三)鼓励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评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以上项目为对企业的梯度培育,如区级“专精特新”升级为市级“专精特新”或**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差额奖励。新迁入的企业视作***评定。科学城公司科技项目代理商31!
39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高新技术企业**贴息专项,一、申报对象及条件1、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获得金融机构**且在各类金融机构均无不良记录的,属于有效期内的小微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企业)。小微型企业需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要求;高新技术企业需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的有关要求;入库企业需符合《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实施细则(试行)》(沪科规〔2018〕10号)的有关要求。2、凡有科技发展基金逾期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本专项。申报企业信用无重大不良记录。二、补贴标准对企业为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获得的金融机构**,上年度完成还本付息的,按企业该笔**实际支付且不超过申报指南发布当日**市场报价利率核算利息的50%,给予比较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贴息资助。青浦区操作科技项目代理商55!长宁区企业科技项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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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上海市生物医药创新产品,一、征集范围(一)创新药物1、新药: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获得国家药品注册批件,并在本市实现生产或由本市单位作为“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新药。2、取得国际认证的新药: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世界卫生组织(WHO)或日本药品和医疗器械综合机构(PMDA)等监管机构注册或认证的新药。(二)医疗器械1、医疗器械: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取得国内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或通过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获批上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本市实现生产或由本市单位作为“医疗器械注册人”的医疗器械。2、取得国际认证的医疗器械: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欧盟认可的公告机构(NB)等监管机构批准上市的数字影像诊疗装备、植入式医疗器械和手术机器人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疗器械。二、申报要求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1、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单位。2、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含有涉密内容。3、申报单位需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原件为外文的,请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长宁区企业科技项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