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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5
广州房产赠与合同撤销诉讼律师 离婚撤销份额赠与咨询 广州婚前房产婚后约定共有,未过户离婚能反悔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赠与在未过户之前都可以撤销。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定赠与方可以撤销房产份额的赠与。 判决书节选: 该房产为李女个人婚前财产,婚后约定为共同所有,应视为李女对其个人财产于婚后的赠与承诺。但上述房产份额并未登记过户给刘男。现李女主张上述房产为李女个人所有并且不同意刘男的分割主张,应视为行使权利转移前赠与的撤销权
广州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分割纠纷律师 增值部分计算咨询 广州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张静律师解答:婚后还贷金额/结婚时房屋价值×离婚时房屋价值=增值金额。增值金额÷2=另一方应分得金额。比如婚后还贷了30万,结婚时房子价值100万,离婚时房子价值200万,增值金额就是60万。另一方就能分30万,是不是很简单呢? 判决书节选: 上述房产,经双方确认,购买时价值为88.8万元,缴清税费后总值为100万元,购买时为40万元,婚前还款10万,婚后还款30万,经鉴定,上述房屋结婚时×年×月×日评估市场价值为119.2万元;2016年12月30日评估市场价值为459.67万元。 法院认为:该房产为李女个人婚前财产,然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应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所占结婚时房产价值的比例,则为共同财产权益部分比例,按资产目前现价值计算相应财产权益现值。经计算为30万元/119.2万元×459.67万元=115.69万元。该部分财产作为财产进行分割,由刘男分得一半,即578450元。上述评估费用共19472元,由李女、刘男各负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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