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咨询-国联质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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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昆明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咨询
行 业:咨询
发布时间:2024-01-16
职业卫生检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是否设置或者委托第三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配备专职或者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用人单位是否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用人单位是否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是否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是否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
案。
6、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用人单位必须是否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是否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
8、用人单位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是否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是否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9、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是否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0、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是否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11、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是否经过职业卫生培训,是否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并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2、用人单位是否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必须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47号令)
【预评价意义】:
1、符合法律规定----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预测危害因素种类及浓(强)度----通过类比法等手段预测项目建成后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种类及强度;
3、源头控制职业病----通过专业建议使项目建成后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正常运行,避免发生职业病。
♦ 资料提供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厂区总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图;
3、所使用的原料、辅料及产品;
4、劳动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