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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沙井街道眼镜厂验收
行 业:商务服务 企业日常服务
发布时间:2023-12-10
现场勘察主要核实所收集的资料,调查项目的基本情况、 建设规模及布局、 生产工艺及排污状况、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及产品品种与产量、 环保防治设施工艺及运行状况、 与主体工程相配套的工程、 污染源排放管网和排放口位置等。
详细检查生产记录,特别是试生产以来月生产情况和工况,了解生产负荷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核实实际产品、 工艺、 生产规模与批复是否相符 ,计算达到验收监测工况所需的生产能力。
此外,还应关注项目周围的环境敏感点、 工程实际变更情况及相应的环境影响变化的调查 ,对明显与环评报告和批复要求不相符处必须严肃指出,并提出相应的意见,确定是否具备验收监测条件, 如有异常情况,需及时向环保主管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验收申请报告》 、 《验收申请表》 或者《验收申请卡》 。 (分别对应环评时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委托环保验收监测单位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监测表》(污染型建设项目)或《生态调查报告》、《生态调查表》(生态影响型),编制《验收申请卡》的项目可不提供。
验收监测评价时,既要评价排污标准中规定的排放浓度指标和总量控制指标,也要对其他如初步设计中污染防治设计指标和环评报告中有关指标加以考核和评价。对一些参照标准一般不作为竣工验收依据的环节, 也要引起重视,为环保部门监督管理和企业污染防治整改提供判定标准。在评价大气污染物排放时,既要考核排气筒高度,也要考核允许排放速率,必要时还要考核企业内部的环境管理指标。
编制《验收申请报告》的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保部门环境监测站编制《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污染型)或者《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生态影响型)。资料齐备后,经环保部门审查资料、现场检查并达到要求后, 环保部门批准 《验收申请报告》 , 项目投入正式生产 ( 运行) 。
企业新建项目在试运行阶段,可能会产生实际的排污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要求,企业必须持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因此企业在投入运行并产生实际的排污行为之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这跟企业是否通过环保验收没有必然的关系。
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