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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郑州GMP认证辅导
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3-11-22
范围
(a) 适用性。(1)在本质量体系法规(QSR)中阐述了CGMP的要求。本部分中的要求规定了在下列情况下使用的方法:所有的预期用于人类的终器械产品的设计、制造、包装、标记、储存、安装和服务中使用的方法。本部分的要求可确保终器械的安全有效,并符合联邦食品、和化妆品法案。本部分内容确定了适用于终器械的制造商的基本要求。如果制造商从事的一些操作符合本部分的要求,而不是其他部分的要求,则该制造商只需符合那些用于这些操作上的要求。对于I类,设计控制仅适用于820.3(a)(2)部分列出的那些器械。本法规不适用于终器械的组件和部件的制造商,但鼓励这样的制造商使用本法规中的适宜条款做指南。生产人体血液和血液组件的制造商可不遵守本部分的要求,但要遵守本章606的要求。
(2)本部分条款可适用于任何本部分规定的、预期用于人类的终器械,这样的器械可在美国、哥伦比亚地区和波多黎各共和国生产或进口到这些国家。
(3)本法规中使用几次词语“适当处”。当一个要求被“适当处”修饰时,这一要求就被认为是“适当的”,除非制造商能以文件的形式提出其它的正当理由。如果不实施某个要求就会导致产品不满足其规定的要求或制造商不能开展必要的纠正措施,则可认为这一要求是“适当的”。
(b) 局限性。除非明确声明有其他情况,否则本部分中质量体系法规是对本章其他部分的法规的补充。如果遵守所有适用法规(包括本部分的法规和本章其他部分的法规)是不可能的,则应用于讨论中器械的法规应代替其他通用的要求。
(c) 性。820部分内容的是参照法案501,502,510,513,514,515,518,519,520,522,701,704,801,803(21U.S.C.351,352,360,360c,360d,360e,360h,360i,360j,360l,371,374,381,383 )而制定和发布的。如果器械没有符合本部分的任何适用条款会,按照501法案,可认为该种器械为伪劣产品,造成器械不符合性的人员都要负一定责任。
(d) 国外制造商:如果将器械进口到美国的制造商拒绝接受FDA对其国外设施的检查,以确定是否符合本部分801法案的内容,则可认为生产该器械所使用的方法,设施、设备以及在该场地下生产的、将要进口到美国的器械的设计、生产、包装、标记、贮存、安装或服务不符合520(f)法案和本部分内容的要求,并且按照501(h)法案的规定,该场地下生产的器械为伪劣产品。
(e) 豁免或许可:(1)任何申请对器械质量体系要求豁免或许可的人员都要遵守法案520(f)(2)的要求。按照本章10.30中阐述的程序要求(FDA的管理程序),将豁免或许可的申请提交给FDA。 可从器械与健康中心,小型制造商服务部(HFZ-220)获得指南。
(2)当代理商确定这样的许可是为了公众健康的利益,FDA可鼓励并允许器械的质量体系要求有一些许可。
1.目的:
本程序明确了对表单记录进行控制和管理的方法,以保证提品和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所需要的信息资源和证据。并据以衡量体系运作的符合性、有效性、持续性。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质量、食品安全、卫生相关的记录管理。
3.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
3.1.1 对与质量、食品安全有关的活动进行记录;
3.1.2 按照《记录清单》的要求对记录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3.1.3 在必要时提供记录给需要的部门;
3.2 品控部负责公司记录的设计和控制管理:
3.2.1 制订记录保管的规定;
3.2.2 对记录所涉及到的表格进行编号管理;
3.3 部门负责人负责记录借阅的审批;
3.4 管理者代表负责记录销毁的审批。
内审实施计划:
1审核组长于实施现场审核前一周拟订《内审实施计划》,依各部门的运作状况排定内审进度和内审员。为确保内审的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受审核部门的审核工作由与该部门无直接责任的内审员执行。
2 内审实施计划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分发各相关部门以通知其予以配合。如无情形不再以其它方式进行审核工作的通知。
3 审核组长通知经选定之内审组成员,召开内审组准备工作会议,由内审组长说明本次内审范围与应准备和注意事项,内审员负责编制所审核部门的《内审检查表》。
执行内审:
1 会议:由内审组长召集审核员与被内审部门相关人员举行会议,内容:介绍小组成员、说明内审目的、范围、依据等,并议定双方沟通渠道、末次会议召开时间等。
2 实施内审:实施审核时,受内审部门按照内审员之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例如程序文件、工艺书、相关办法等,尤应注意记录的提供,同时对上次不符合事项的改善状况,一并纳入复查。(注:内审人员于查证时,宜使用《内审检查表》)。
3 查证过程中,对于不符合事项,必须详细记载。内审员须与被内审部门负责人对事实进行确认,若有争议而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提请管理者代表进行裁决。
4 内审小组针对内审结果实施检讨并对不符合状况进行判定,对不符合事项以《内审不合格报告》描述提报之。对不符合事项应有具体明确且符合事实之佐证资料。
5 末次会议:内审组长主持召开末次会议,说明查证结果、不符合事项及分布状况,并提出改善及时间等方面的要求。
6 受审核部门主管对《内审不合格报告》加以确认后,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提出纠正措施。为确保措施的有效性,纠正措施必须取得内审员的确认和内审组组长的核准后方予执行。
1.目的
规范公司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制订、审核、批准、发放、标识、更改、保管、回收和作废过程,确保体系文件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且所有需要的场所都能获得需要的文件。使公司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得以正确的流通和控制,保证各相关部门能够适时获得正确有效的文件。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包括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书和与质量、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有关的文件及技术性资料及相应的国际/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外来文件等方面的管理。
3.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质量食品安全手册的批准。
3.2 管理者代表批准发布程序文件,并审核文件的发放范围。
3.3 品控部负责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资料的编制、修订、控制,控制文件编号等标识,维护公司《受控文件清单》。
3.4 品控部负责外来文件的收集及建档管理。
3.5 品控部负责所有对外资料的放行。
3.6 品控部负责有关技术性文件和资料的编制、修订。
3.7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相关程序文件及作业书的制订、修改及审批;安排专人对文件进行接收、保管。
3.8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审核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文件。
为确保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各职权的发挥,各部门对部门内的岗位制定《岗位说明书》。在各程序文件和作业书中都已规定了各部门/岗位的工作界面或接口。各部门在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主要职权描述如下:
食品安全小组:负责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维持和、文件/ 记录/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管理,主导质量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采购员:供应商管理、采购管理工作。
生产部:负责生产管理工作。
仓库员:原辅料仓储管理工作。
业务员:主导销售及客户信息反馈工作。
品控部:负责来料检验、过程检验及产品检验管理工作。
质量审核
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质量审核的程序并完成这样的审核以确保质量体系符合经确定的质量体系要求并保持有效性。进行质量审核的人员应不能直接负责受审核的事项。必要时要采取纠正措施包括对不合格的再次审核。应报告每次质量审核的结果,这样的结果应由负责受审核方的负责人进行评审。质量审核和再次审核的结果和日期应形成文件。
820.25人员
(a) 总则:每一个制造商应具有充足的人力资源,这些人员应具备必要的教育、培训和经验以确保正确的完成本部分所要求的活动。
(b) 培训: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一个识别培训需求的程序以确保所有的人员能够接受适宜的培训以完成本职工作。培训应形成文件。
(1)作为培训的一部分,工作人员应了解由于其不恰当的操作而造成的器械缺陷。
(2)进行验证和确认活动的人员应了解可能遇到的器械缺陷和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