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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中瑞原产地证书FS--商检局产地证FS
<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正式生效后,瑞方将对中方99.7%的原产出口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中方将对瑞方84.2%的原产出口产品终实施零关税。中瑞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也将于7月1日起开始签发。
据悉,中瑞自贸协定是近年来中国对外达成的水平高、为全面的自贸协定之一,零关税清单覆盖了我国原产的所有工业产品以及绝大部分农产品。工业品方面,瑞方承诺从《协定》生效之日起全部实施零关税。其中降税较大的产品有纺织品、服装、鞋帽、汽车零部件和金属制品等,这些都是我国的主要出口利益产品。农产品方面,瑞方承诺从《协定》生效之日起对962项农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对403项农产品实施部分降税,对216项加工农产品取消工业成分的关税(对其中23项加工农产品还将取消其农业成分40%的关税),仅将254项农产品作为例外不予降税,这是瑞方在自贸协定中较大幅度开放其农产品市场,这意味着我国农产品在瑞士市场将获得其他的准入条件。
问题1、我货物是从7月1号前开船的,现在是否能申请到现在新签发的中国瑞士原产地证,能不能享受到关税方面的优惠呢?
答:可以的,完全没问题。
问题2、那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有哪些地方需要特别注意的?
答:我司我会一个表格给你,按照表格的内容在里面填写即可,如你有一些特殊要求,具体请咨询我们。
问题3、办理中瑞原产地证需要多少天?
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商检局)的1天即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贸促会)的由于需要先备案,所以时间应为1-2天。
问题4、中瑞原产地证书现在是否能做双抬头?
答:可以,具体是怎样双抬头。
证书注意事项
栏:
填写出口人合法的全称、详细地址和国名,地址必须详细到街道。
该出口人必须是在我局完成备案登记的公司。(此栏不能双抬头或者O/B和VIA,只能以出证公司名做抬头)
第二栏:
填写收货人合法的全称、详细地址和国名,地址必须详细到街道。终受货人不明确时,该栏可以填写“TO ORDER”。
第三栏:开船日期:如“JUN 30,2014”
船名航次:
如“OOCL CHONGQING 006W30”起运港:如“SHENZHEN CHINA”
卸货港:必须是瑞士港口。(很多客户卸货港都是在荷兰的鹿特丹 ROTTERDAM 卸货后在从荷兰运到瑞士,此栏应这样填写“SWITZERLAND VIA ROTTERDAM”)
第四栏:
备注栏。(此栏可加工厂、国外公司)
第五栏:
按顺序填写货号编号,多不得超过20项。如多于20项应另申请一份证书。
第六栏:
填写包装上的运输唛头及编号。
唛头上不得有制造的字样,不得填写"见提单"或"见"等。
唛头是图案形式的可采取贴唛。将唛头复印粘贴到证书的第五到十栏空白处,不能出边框,不能覆盖。一页贴不完可贴在第二页,以此类推。
第七栏:
列明每种货物的详细名称,并使其能与上的货名及H.S.编码上的货名相对应。
注明包装数量及包装方式。货物无包装,应注明“散装(IN BULK)”或“裸装(IN NUDE)”。唛头上注明是挂装的衣物,可打总“件数(PCS)”。(此栏可加工厂、国外公司)
第八栏:
对应第七栏的货物名称注明六位数的协调制度编码(H.S.编码)。
第九栏:
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准。
商检局对原产准解释
(一)如货物完全原产,填写“WO”。
(二)货物含有进口成份,但完全由已经取得原产资格的材料或部件生产,填写“WP”。
(三)货物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准,填写“PSR”。
贸促会对原产准解释
(一)指未经过加工或只进行简单加工处理的产品,如:农林牧副渔等产品.填写“WO”。
(二)指经过加工制造的国产产品,填写“WP”。
(三)货物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准,填写“PSR”。
注:贸促会签发的中瑞产地证只能打“WP”
第十栏:
注明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应依据所列的销售单位为准。如:"公斤"、"台"、"件"、"双"、"套"等。
第五栏的货号、第七栏的品名、第八栏的H.S.编码、第九栏的原产准及第十栏的计量单位要一一对应。
第十一栏:
填写号和日期。
第十二栏:
填写签署日期,由经授权的人员签名,机构加盖“FORM A”字样的机构备案印章。
第十三栏:
填写实际申报日期,申报员签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