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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喷砂验收报告编写
行 业:商务服务 企业日常服务
发布时间:2023-11-05
2020年4月29日,《中华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次修订(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通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竣工后均需由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不再需要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环保部门组织审查《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本,经修改、完善并达到要求后,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本, 环保部门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单位填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向环保部门申报建设项目。
、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建设单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符合要求后,环保部门批准《环境影响登记表》。
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编制验收调查报告;火力发电、石油炼制、水利水电、核与等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按照该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或者验收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