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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马桶椅欧盟授权代表操作流程
行 业:咨询 管理咨询
发布时间:2023-09-15
我们可以为您提供的自主服务项目主要有
1.欧盟授权代表(SUNGO在英国、德国和荷兰分别都有自己的公司);
2.欧盟注册(英国MHRA注册、德国注册和荷兰注册);
3.欧盟自由销售证书(EU FSC)(可以分别由英国局、德国局、荷兰局出具)
对欧盟的器械制造商来说,无论产品是哪个类别,都需要一个欧盟境内的授权代表,作为其在欧盟的一个法律实体。
欧盟授权代表(European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是指由位于欧洲经济区EEA(包括EU与EFTA)的制造商明确的一个自然人或法人。该自然人或法人可代表EEA的制造商履行欧盟相关的指令和法律对该制造商所要求的特定的职责。
欧盟授权代表在产品流通在欧盟市场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沟通、协调以及解决问题的作用。
在现如今这个信息发达的社会,很多制造商都知道欧盟授权代表的定义,以及欧盟授权代表主要承担了哪些职责。
那具体细节如何执行,有哪些的要求等问题,可能很多器械制造商并不是十分了解。我们参考了欧盟具体的指南文件,从几个问题中介绍一下法规的具体要求:
1. 哪些技术文档必须要发给欧盟授权代表处进行保存?
授权代表有义务保留国家主管部门掌握的某些信息,例如合格声明和技术文件(AIMDD附件2第6.1节; MDD附件II第6.1节,附件III第7.3节,附件IV第7节,附件V部分) 5.1,附件VI第5.1节,附件VII第2节; IVDD第9(7)和10(3)条)。
授权代表必须能够提供市场监督机构为进行市场监督而可能需要的所有文件和信息(第765/2008 / EC号条例第19条)。
当局根据转换指令或根据第765/2008 / EC号条例的国家立法提出任何信息请求。因此,关于这种请求或“命令”的合法性与否的任何问题都是由国家法院决定的。
该信息可以与授权代表一起存储,授权代表应被授权将信息直接分发给当局。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应包括制造商的义务,以保持信息始终更新。
如果制造商选择不向授权代表存储信息,他应向授权代表提供市场监督机构在接收到授权代表转发的请求后可能需要的所有文件和信息,以便进行市场监督。制造商、授权代表应该可以访问所有文档和信息。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必须确保制造商及时向授权代表提供所要求的信息,并且应包括制造商的义务,以便随时向授权代表通报任何变更。授权代表如果后者未向他提供获取必要信息的,则应撤销与制造商的合同。
很多客户不愿意把产品技术文档交给欧代,或者会提供部分的产品技术文档,按照欧盟针对欧盟授权代表的指南文件MEDDEV2.5-10要求,欧代必须要保留至少以下的文件:
i)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ii) Copy of the label, packaging and instructions for use (in all languages requested by the countries where the device is marketed),
iii) Notified Body certification (where relevant),
iv) Post market surveillance process and data, vigilance reports and complaints, processes and data
v) Technical documentation relevant to market surveillance investigation being undertaken by the Member State,
vi) Relevant clinical data / notification,
vii) Details of any distributors / suppliers putting the CE marked devices on the market,
viii) Incident reports and corrective actions taken.
如何选择一个的欧盟授权代表?
a) 选择有资质,有能力的第三方欧盟授权代表公司。
欧盟境内注册的合法公司/拥有的技术人员,熟悉欧盟相关法规,能帮助制造方解决争端/避免空壳公司,代理商以及展会服务商。------以上几点可通过查询其欧盟注册证书,拨打其欧盟境内的电话看是否为电话录音等途径进行确认。
b) 签订有效的欧盟授权代表协议或合同。
合同/协议的甲乙双方的名称和地址必须和将来加贴CE标志的产品的包装/标签上的制造商和欧盟授权代表的名称和地址完全一致。
c) 应注意以下事项:
欧盟授权代表合同条款应是欧盟的主要语言版本。
避免在欧盟境内无固定办公地点和固定联络电话的欧盟授权代表。
避免经销商兼任欧盟授权代表。
避免在欧洲留学的亲戚朋友兼任欧盟授权代表。
按照93/42/EEC进行CE 标志认证所需要提供的技术文档清单
1. General description of the device 器械的一般描述
包括产品的型号、规格,产品在国内的注册和生产状况等。
2. Description of intended use预期用途的描述
Class of device, 设备的分类
applied classification rule and justification选择分类的规则和依据
3. Description of accessories (if applicable)附件的描述(如适用)
产品的附件清单,附件的更换描述。
4. Description of manufacturing methods and controls:生产方法和控制的描述:
a) Description of process过程的描述
b) List of procedures and instructions程序和说明的列表
c) Provisions to control subcontractors供应商控制的规定
5. Answers to essential requirements对基本要求的符合性
6. List of applied standards适用标准清单
7. Risk analysis 风险分析(参考EN 14971:2007)
8. Specification of materials 材料的详细说明
9. Photos, drawings and diagrams 照片、图纸和原理图
10. Labelling 标签(参考EN 980:2007)
11. Description and Validation of Packaging 包装的描述和确认
12. Instructions for use 说明书
13. Lifetime and/or shelf-life 使用期限和/或保存期限
14. Sterilization validation (if applicablee) 确认(如适用)
15. Software validation 软件确认(参考EN 60601-1-4:1996)
16. Usability / ergonomics (if applicablee) 实用性 /人体工学(如适用)(参考EN 60601-1-6:2007)
17. Preclinical evaluation (if applicable) 前评价(如适用)
(Test reports electrical / mechanical / biocompatibility / animal testing / issued by accredited third party laboratories)由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颁发的(电气 / 机械 / 生物相容性 / 动物实验)测试报告
18. Clinical evaluation (clinical tests and/or literature with critical evaluation) 评价(测试 和/或关键的文献评价)
19. Project for EC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EC符合性声明项目
Only for non-European manufacturers: Contract with EC Representative
仅适用于非欧洲制造商:与欧盟授权代表的合同
欧盟授权代表(European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EU Representative,欧代,EC REP,EU REP)简介
参考文件
MEDDEV 2.5/10
GUIDELINE FOR 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S
(e) 向制造商转达,授权代表具有其经营样品注册地成员国主管机构的所有要求,或访问器械,并核实主管机构收到样品或可访问器械;
(f) 配合主管机构采取的任何预防或纠正措施以消除或,如不可行,降低由器械导致的风险;
(g) 立即通知制造商来自医护人员、患者和使用者与有关器械可疑事件的投诉和举报;
(h) 如制造商违反本法规义务,则终止授权书。
在不影响本条第4 段的情况下,当所有成员国的制造商都未确立,且未遵守第10 条规定义务时,授权代表应与制造商一样为缺陷器械承担法律责任,并一样负有共同连带责任。
根据第3 段(h)点所述的理由终止任务的授权代表应立即将任务的终止和原因通知其所在成员国的主管机构,适当时也可通知参与该器械符合性评估的公告机构。
欧盟自由销售证书也叫出口销售书 英文名称为:Free Sales Certificate、Certificate of Free Sale或者Certificate For Exportation of Medical Products;简称:FSC 或 CFS。
自由销售证书源于欧洲, 起初,欧洲经济区协定(EEA)个别成员国以及成员国境内的民间协会机构为了促销本国的产品到EEA的第三国,为当地制造商出具自由销售证书,其内容是是产品满足相关国家标准,满足相关的指令要求,产品安全可靠,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可以在本国本地范围内自由销售,并允许出口之类的。初的自由销售证书由欧洲民间协会、商会等机构出具,后经欧洲一些国家完善形成一套适合自己国家的体系。源于欧洲的这种自由销售贸易壁垒,逐渐被世界部分,他们在进口产品时会要求货物发货方提供相应的自由销售证书。
欧盟授权代表:为了更好地维护欧盟的顾客和环境,为了完成产品的可追溯性(Traceability),欧盟的法规要求,制造商投放到欧盟市场的加贴了CE标志的产品有必要标有制造商的名称和联络地址;假设制造商来自欧洲经济区EEA(包含EU与EFTA)以外的国度,其产品有必要一同标有制造商和欧盟授权代表的名称和联络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