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况用电监测系统出租 深圳环保用电监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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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环保 环境监测仪器 在线监测系统
发布时间:2023-08-19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按照已备案的《大气污染工况用电系统现场勘察表》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应避免对排污单位安全生产和环境造成影响,安装调试人员必须有相关的操作(电工证等),满足电力施工相关要求,保障安装工艺,对排污单位原有的用电线路不造成影响。
中心端系统可以统一对现场监测设备进行管理,更改配置参数、调整采集频率、设置产污、治污设施与现场监测设备的关联关系。
现场端采集设备数据上传至中心端系统后,中心端应立即对数据进行预处理,根据上报的电压、电流、功率因数、功率等数据进行数据稽核,剔除异常数据后将数据推入待处理队列。数据处理模块从待处理队列提取数据后根据关联关系判定生产设备、治理设备的启停状态,并根据设备的主备关系、运行周期综合得出治理设备异常关停的结论。
工况用电监测系统(用电系统)包括安装在工业企要涉气生产设施及相应污染防治设施上的用电监测设备、数据采集传输装置等现场端设备及县级用电系统后端平台。用电监测设备现场安装的范围包括:
1、列入如东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企业;
2、各镇(区、街道)自行确定的其他重点废气排放企业。
其中,两类企业可不安装:一是已停产企业;二是安全条件不允许安装企业。对不需要安装的企业,各镇(区、街道)环保机构收集相关佐证材料报如东生态环境局,如东生态环境局汇总后统一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各镇(区、街道)环保机构及时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停产企业复产前应安装用电监测设备。
依据《江苏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江苏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三年规划(2018-2020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27号) 规定:“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建立工况用电网络,2019年完成用电系统建设,初步完成主要大气排污单位用电设施的安装与网络建设,采集排污单位各工段生产和治污设施的用电等信息,掌握污染物排放规律,促进精准治污”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实施不同等级的应急响应,实施有针对性的管控和治理,制定明确应急管控停限产方案,要明确具体企业,具体设备,具体时间段和限产产量,科学制定差异化的企业停限产方案,突出重点、分类施策,针对企业排放情况,做到“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可有效避免“一刀切”的情况,细化应急减排措施,明确管理实施流程。重点部署的企业实行“一企一策”,进一步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停限产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根据不同的大气管控级别响应不同减排比例的停限产方案,当大气预警为预警时,铸造、水泥、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排污单位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当大气预警为橙色预警时,铸造、水泥、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电力等重点排污单位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当大气预警为红色预警时,铸造、水泥、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电力、医药、焦化、玻璃等重点排污单位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