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ISO9000认证申请如何申请_资料协助 一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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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莆田ISO9000认证申请如何申请
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3-08-17
*申请体系认证时需提交的的资料(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申请方法律地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资质或许可证复印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资质和许可证的行业)
□商标注册复印件或商标授权明(认证证书中表明注册商标时需提供)
□有效的管理体系文件(手册、程序文件等)
□组织认证场所清单(两个或两个以上场所时提供,按附件要求填写)
□生产/服务工艺流程示意图、主要生产和检验/监测设备、产品适用标准清单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综述
策划
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重要环境因素、需控制危险源的确定:
方针、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评价以及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实施和运行
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
能力、培训和意识
运行控制:
应急准备和响应:
检查
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的关键特性\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测和测量结果,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情况:
信息交流评价,相关方投诉的主要事项及处理情况:
现场审核结论
在确认受审核方的不符合项已采取纠正措施/纠正后,审核组向技术会推荐如下意见,并由技术会对推荐意见作立的评审:
推荐意见符号如下:
A:推荐注册/再认证注册(不符合项有效纠正后)
B:推荐继续保持证书(不符合项有效纠正后)
C:不推荐注册或再认证注册
D:推荐继续保持证书,并换发新版转换证书
E:推荐扩大/缩小认证注册范围
F:推荐恢复证书,并继续书(暂停恢复审核适用)
H:推荐暂停书
I:推荐撤销证书
劳动合同制度
第1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1条 总则
一、为了充分发挥职员的积性,保障职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劳动合同制是指职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用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制度。
三、凡本公司招聘的职员,均实行劳动合同制。
第二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职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暂行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二、职员与法人代表办理劳动合同签约手续。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职员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生效后,受法律保护,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均须承担违约责任。
三、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合同期限(含试用期);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五)劳动纪律;
(六)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七)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包括三个月试用期(特指新员工)。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签订1-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员工两年一签,并根据工作业绩决定是否续签。
第三条 劳动合同的续签、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合同。
二、 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员,在合同期届满而处于孕期、产假期和哺乳期的,合同期限可延长至规定的假期结束为止。
三、 因工负伤的职员在合同期届满而处于停工期,合同期限可延长至停工期结束。
四、 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有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或合同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的,或道德品质不符合要求的。
(二)在合同期内,不服从调动工作岗位的;
(三)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在规定的期已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四)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
(五)公司股东会议决定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整顿期间需要减员的;
(六)符合国家规定应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述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的;
(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停工期内的;
(三)实行计划生育,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员;
(四)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
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内,不适应公司工作的;
(二)公司不能按照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公司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职员合法权益的;
(四)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辞职的;
(五)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
八、 职员被辞退、开除,或被司法机关判刑关押或劳动教养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职员被判缓刑、管制、免予起诉和免予刑罚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 员工主动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十、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经济赔偿。
第四条 职员待遇
一、公司职员享有劳动、工作、学习和获得荣誉和物质奖励等。
二、公司职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三、、养老等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司职员享有公休假、婚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五、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职员设立停工期,停工期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停工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第五条 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一、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先行协商或由第三人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在争议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公司所在地区起诉。
二、辞退、开除或解除违纪职员劳动合同的,在劳动争议未裁定之前继续执行。
第六条 附 则
一、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行政部负责,合同由行政部资料员保管。
二、劳动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后,职员的档案材料应由人才交流中心退回本人。
三、本规定如与其他规定不相符时,以本规定为准。
需提供的文件资料清单
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证书/社团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涉及法定经营资质、行政许可证书正本原件及复印件(适用时)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证书有效期或两年内的有关审核资料:
认证申请书/合同;
审核计划;
审核/末次会认签到表;
初审/监督审核报告/阶段审核文件;
不符合/不合格项报告
认证费用。
有效的管理体系文件:
管理体系手册;
程序文件;
管理体系方针、目标;
多场所、临时现场活动、活动分包情况(适用时)
证书有效期或近两年内的内审、管理评审记录、报告:
内部审核材料(内审计划、检查表、不合格报告、内审报告)
管理评审输入(材料)/输出(报告)。
有效的管理体系有关文件、记录(适用时):
质量管理体系覆盖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清单;
产品检验/过程控制记录;
不合格品控制记录;
1、获证的管理体系持续地或严重地不满足认证要求,包括对体系运行有效性要求;
2、在监督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在商定的时间内未采取有效的纠正、纠正措施;
3、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审核;
4、未按认证证书和标志管理规定要求使用乙方签发的管理体系证书和认证标志;
5、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更已不满足原认证覆盖范围要求,未及时通知乙方并得到妥善处理;
6、发生影响产品质量/环境绩效/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重大事故,或国家行业监察发现重大问题;
7、被有关执法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其他重大处罚措施;
8、被地方认证部门发现体系运行存在问题;
9、持有的行政许可、资质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等过期失效,重新提交的申请已被受理但尚未换证的情况;对其投诉或任何其它信息证实表明获证组织不再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要求;
10、未按规定及时交纳有关认证费用;不承担、履行认证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11、获证客户主动请求暂停;
12、其他影响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