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质挡烟垂壁是一种非常常见的消防设施,在火灾发生时能有效地将烟区分隔开来,为人们逃生疏散提供了宝贵的时间。这种消防设施是在没有火灾的情况下卷起的。只有在火灾中有烟时才会下降。在和平时期安全的时候,它是隐藏的。因此,与门窗等消防设施相比,许多人对这种消防设施了解不多,但对这种消防设施在火灾中的作用和效果没有影响。
安装在吊顶或楼板下或隐藏在吊顶内,火灾时能够阻止烟和热气体水平流动的垂直分隔物。挡烟垂壁按活动方式可分为卷帘式和翻板式。
规格尺寸
挡烟垂壁的下降高度应不小于500mm。卷帘式挡烟垂壁的单节宽度应不大于6000mm。翻板式挡烟垂壁的单节宽度应不大于2400mm。
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采用挡烟垂壁、结构梁及隔墙等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挡烟垂壁等挡烟分隔设施的不应小于本标准第4.6.2条规定的储烟仓厚度。对于有吊顶的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均匀或开孔率小于或等于百分之二十五时,吊顶内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仓厚度。
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的允许面积及其长边允许长度应符合表的规定,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8倍。
挡烟垂壁主要分为电动式挡烟垂壁和,固定式挡烟垂壁
外观
1、挡烟垂壁的挡烟部件表面不应有裂纹、压坑、缺角、孔洞及明显的凹凸、毛刺等缺陷:金属材料的防锈涂层或镀层应均匀,不应有斑剥、流淌现象。
2、挡烟垂壁的组装、拼接或连接等应牢固,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错位和松动现象。
漏烟置
按6.4的规定进行试验,在(200±15)8℃的温度下,挡烟部件前后保持(25±5)Pa的气体静压差时,其单位面积漏烟量(标准状态)不应大于25m3(m2•h);
如果挡烟部件由不渗透材料(如金属板材、不燃无机复合板、防火玻璃等刚性材料)制造,且不含有任何连接结构时,对漏烟量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