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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数量:100000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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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河北电池包CCC认证操作
行 业:商务服务 咨询服务
发布时间:2023-07-18
深圳市电检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总部坐落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是深圳市宝安区为数不多的检测服务认证。
电检依靠技术团队,丰富的检测认证经验,并始终坚持以ISO/IEC 17025实验室质量体系为品质管理。
1.FCC介绍
FCC(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美国联邦通信会)于1934年由COMMUNICATIONACT建立是美国政府的一个立,直接对国会负责。FCC通过控制无线电广播、电视、电信、卫星和电缆来协调国内和国际的通信。
涉及美国50多个州、哥伦比亚以及美国所属地区为确保与生命财产有关的无线电和电线通信产品的安全性,FCC的工程技术部(Office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负责会的技术支持,同时负责设备认可方面的事务。许多无线电应用产品、通讯产品和数字产品要进入美国市场,都要求FCC的认可。FCC会调查和研究产品安全性的各个阶段以找出解决问题的好方法,同时FCC也包括无线电装置、的检测等等。
根据美国联邦通讯法规相关部分(CFR 47部分)中规定,凡进入美国的电子类产品都需要进行电磁兼容认证(一些有关条款特别规定的产品除外),其中比较常见的认证方式有三种:Certification、DoC、Verification。这三种产品的认证方式和程序有较大的差异,不同的产品可选择的认证方式在FCC中有相关的规定。其认证的严格程度递减。针对这三种认证,FCC会对各试验室也有相关的要求。
FCC认证是什么? FCC认证就是美国联邦通信会为了履行通信法、条约以及国际规定所赋予的职责,为了促进更加有效的利用频谱资源,为射频设备制定了技术标准。
2.FCC认证种类
FCC认证的种类分3种:
1、自我验证:制造商或进口商确保其产品进行了必要的检测,以确认产品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并保留检测报告,FCC有权要求制造商提交设备样品或产品的检测数据。适用于自我验证的设备包括商用计算机、TV和FM的及FCC Rule Part 18 的非大众消费者使用的工业、科研和设备。
2、符合性声明:设备负责方(一般为制造商或进口商)在FCC指定的合格检测对产品进行测试,以确保设备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并保留检测报告,FCC有权要求负责方提交设备的样品或产品的检测数据。适用于符合性声明的设备包括家用电脑及外设、民用广播、超再生、FCC Rule Part 15的其它、电视机接口设备、电缆系统终端设备和Part 18 的大众消费者使用的工业、科研和设备。
3、ID认证:FCC对申请者提交的样品(或照片)及检测数据进行审核,如果符合FCC规则的要求则给设备授权一个FCC ID号码。适用于认证的设备包括低电发射器如无绳电话、自动门的遥控器、无线电遥控玩具和安全警报系统,Part 15的故意性发射无线电频率能量的设备,Part 18的大众消费者使用的工业、科研和设备,自动变频和超再生,电视接口设备,以及家用电脑及其外设。
注:如果某设备适用于两种或三种认可种类,则由负责方选择。
3.FCC认证的产品范围
FCC认证的产品范围包括办公机械、电子玩具、电视机及微波炉、个人电脑、CD播放机、复印机、收音机、传真机、视频游戏机等产品。
这些产品按照用途可以分成A、B两大类,A类为商务或工业用途的产品,B类为用于家庭用途的产品,因为家庭用户一般都缺乏专业技术技能和家庭的电器安全环境也不如工业办公环境,所以FCC认证对B类产品要求相对严格。
按照功能可以分以下几类:IT类、AV类、家用电器类、通讯类、低功率无线发射类产品。
FCC 认证涉及通讯产品,如 FCC Part 22 是对移动电话进行规范的部分;电子仪器仪表;数字式电子设备,如 FCC Part 15 是对数字式设备和低功率发射机进行规范的部分;电子设备;电子遥控玩具,如 FCC Part 95 是对遥控玩具进行规范的部分;家用电器,如 FCC Part 18 是对家用电器微波炉进行规范的部分。
4. FCC认证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认证产品的生产厂商和申请认证方的全称和详细的联系通信地址。
2.将提供给用户的认证产品的安装和使用手册的副本。(如该产品还没有用户手册,则可提供相关内容的草稿副本)
3. 产品电气原理图及工作原理说明。(如产品有接地或天线,应加以描述)
4.有关产品的工作振荡频率表,表中应列出信号的传播路径和相应振荡频率。
5.其它一些需要说明的产品特点。
备注说明:
1.相关的文件资料需为中英文两种。
2.为缩短认证周期,提供的资料好为电子文档形式。
3.在认证过程中,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可能需要企业补交其它额外相关资料
5.FCC网站链接
www.fcc.gov
CB介绍
IECEE CB体系是电工产品安全测试报告互认的个真正的国际体系。各个的(NCB)之间形成多边协议,制造商可以凭借一个NCB颁发的CB测试证书获得CB体系的其他成员国的。
CB体系基于国际IEC标准。如果一些成员国的标准还不能完全与IEC标准一致,也允许差异的存在,但应向其他成员公布。CB体系利用CB测试证书来证实产品样品已经成功地通过了适当的测试,并符合相关的IEC要求和有关成员国的要求。
CB体系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国际贸易,其手段是通过推动标准与的统一协调以及产品认证的合作,而使制造商更接近于理想的“一次测试,多处适用”的目标。
关于CB测试证书的申请,应注意以下几点:
- CB测试证书的申请可以由申请人提交给任一覆盖该产品范围的“发证/认可”NCB。
- 申请人既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得到授权,代表制造商的实体。
- 申请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中生产产品的一个或多个工厂。
- 申请人可以要求NCB根据产品销往国的差异测试产品。
CB测试证书和CB测试
CB测试证书是由授权的NCB颁发的正式的CB体系文件,其目的是告知其它的NCB:已测试的产品样品被认定符合现行要求。CB测试证书不应该用于广告,但是允许将已有的CB证书作为参考资料。
CB报告是一种标准化的报告,它以一种逐条清单的形式列举相关IEC标准的要求。报告提供要求的所有测试、测量、验证、检查和评价的结果,这些结果应清楚且无歧义。报告还包含照片、电路图表、图片以及产品描述。根据CB体系的规则,CB测试报告只有在与CB测试证书一起提供时才有效。
如果一个NCB有必要的测试设备和技术能力,它就可以依据其他的差异测试和评估产品。这些额外的测试作为附件附在CB测试报告后,通常得到其它认可NCB的认可。
UN 38.3
为确保运输安全,并满足客户对含电池货物的运输需求,根据国际航协《危险物品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可充电型电池操作规范,即UN38.3(UNDOT)的测试。
我实验室目前已完成电池UN38.3测试的整套完整项目实验室。
试用的产品范围
铅酸蓄电池(如汽车启动用铅酸蓄电池、固定型铅酸蓄电池、小型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等)
动力二次电池(如动力车用电池、电动道路车车用电池、电动工具用电池、混合动力车用电池等)
手机电池(如离子电池、聚合物电池、镍电池等)
小型二次电池(如笔记本电脑电池、数码相机电池、摄像机电池、圆柱型电池、 无线通讯电池、便携式DVD电池、CD和MP3播放器电池等)
一次电池(如碱性锌锰电池、锰电池等)
1.KC认证是什么
为了使消费者能更清楚地了解所购买的产品上标示的认证标志,以及减轻产品生产厂家负担的认证费用,韩国技术标准院(KATS)2008年8月20日宣布将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行新的认证系统KC(Korea Certification)认证。
该计划自2009年7月起,在知识经济部率先施行。
2.电池产品KC认证范围
单电池:携带用,每体积能量密度超过400Wh/L
电池:单电池直并列组立制造
有导航功能的携带用单电池或电池与每体积能量密度无关的全部都是适用对象,(在汽车内部恶劣的条件下适用)
用于携带式器械、条形码和信用卡阅读器等产品的单电池及电池都是适用对象
-携带机器:Mp3、电子词典、PMP、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
-非认证对象:车辆驱动用,产业用,用或纽扣行
3.KC认证标识和使用规范
KC认证标识根据产品大小而变化;
在产品或容器和包装上容易识别,以印刷或刻印等不容易脱落的方法标识;
与KC认证封面邻接,标示KC认证号码;
有关安全标准的事项应以韩语或英语列出;
应为黑色。
4.电池测试标准
Self-Regulatory Safety Confirmation、Annex 05(涵盖电池组与电芯)
5.测试项目
1.高温测试
2.温度循环测试
3.外部短路测试
4.电池芯挤压测试
5.电池芯在高充电速率的保护测试
6.过热测试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
为了运输的安全,运输、公路运输、铁道运输、水路运输都必须了解货物的运输危险性。货物运输条件鉴定就是对货物的运输适宜性作出评价和建议。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一般依据IATA危险货物规章(DGR)2005、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第14版、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以及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等标准,对货物作出鉴定。具体包括:
1.普通货物及化工品鉴定业务:
根据客户的需求,依据《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橙皮书)、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运输技术导则》(ICAO TI导则)、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IATA DGR)、海事组织《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协调制度》(GHS)等相关规章对运输的货物进行危险性分类检测。如果筛分结果表明该货物不属于九类危险品的范畴,出具适合于空运、海运、陆运的中英文对照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并注明该货物为普通化工品(鉴定书样本详见附件2),以期为空运、海运、陆运等相关部门的进出口业务的开展提供的技术支持。
2. 危险品鉴定业务:
依据《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橙皮书)、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运输技术导则》(ICAO TI导则)、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IATA DGR)、海事组织《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协调制度》(GHS) 以及中华标准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等相关规章对运输的货物进行危险性分类检测,并出具适合于空运、海运、铁路、公路、邮政以及快件的中英文对照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 按照《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的规定,危险品分为以下类: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气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质
第8类:腐蚀性物质
第9类:杂项危险品
公司秉承“专业诚信、合理”的价值理念,致力于通过卓越的服务,助力客户提高研发和创新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创造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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