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ISO45001认证咨询_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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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南京ISO45001认证咨询
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3-05-10
食品安全体系认证
1 目的
对公司的重大危险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与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其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要求,以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的不断改进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的控制。
3 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监督管理全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运行。
3.2质安部:负责监督管理公司各部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运行。
3.3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工程项目施工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运行,制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工程项目施工时应考虑如何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危害、环境影响和资源浪费。
3.4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危险因素的辨识与危险评价工作及环境因素识别和环境影响评价。
4工作程序
4.1运行控制
公司在日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对与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因素相关的运行与活动进行重点控制,并明确控制的要求,具体参考《文明施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
4.1.1工程施工时应考虑防止事件、职业病的发生、尽量使用清洁生产和减少资源消耗,在施工前,需对原材料的使用或施工工艺可能引起的职业危害影响和环境影响进行评审;提倡采用无害化/无污染的工艺技术,提倡使用无毒害的环保材料并减少其用量。
4.1.2项目部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件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具体参考《设备管理程序》,并要求操作员工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1.3施工中如有易燃易爆物品,则应严格控制其贮存和使用,要防止直接倾倒、泄漏等异常现象的发生。
4.1.4焊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注意相关防火和防爆炸事项,并防止弧光伤人和粉尘的伤害,在操作过程中注意使用防护用品。
4.1.5对于施工过程中有危险的操作,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防护镜(防电焊产生的强光等)等,并按规定的周期更换。
4.1.6对于出现设备上油品跑、冒、滴、漏的情况,发现者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其继续泄漏,通知相关人员修理,并用废布等擦净地上的油品;擦油布和油品的废弃不得乱扔乱倒,应放置在的地点,待累积到一定数量时再寻找有的单位处理。
4.1.7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的管理,应在施工前由相关部门到当地环保局进行排污申报,并缴纳排污费。
事故等级
5.2.1一级事故
a)人员、重伤、急性中毒和轻伤休息超过105个工作日以上的;
b)火灾、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不含本数);
c)因物料泄漏对环境造成危害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
d)环境污染造成较大或严重危害和引起厂群冲突的;
e)人生中毒或人员中毒的;
f)其他经济损失10000元(不含本数)以上的事故。
5.2.2二级事故
a)轻伤休息7个工作日以上(不含本数),105个工作日以下的;
b)火灾、爆炸造成直接经济1000元以下的(含本数);
c)泄漏物料50公斤以上的;
d)发生中毒的;
e)经济损失1000元(不含本数)以上,10000元(含本数)以下的。
5.2.3事故
a)轻伤休息在7个工作日(含本数)以下的;
b)泄漏物料50公斤以下的;
c)其他损失在200元以上(不含本数)1000元(含本数)以下;
d)未遂事故
合规性评价(ES:9.1.2)
公司编制《合规管理程序》,建立、实施并保持评价合规义务履行情况所需的过程:
a) 确定实施合规性评价的频次;
b) 评价合规性,必要时采取措施;
c) 保持公司合规情况的知识和对公司合规情况的理解。
行政部负责保留文件化信息,作为合规性评价结果的证据。
事件调查(S:10.2)
公司建立、实施并保持《事件管理程序》,记录、调查和分析事件,以便:
a) 确定内在的、可能导致或有助于事件发生的职业健康安全缺陷和其他因素;
b) 识别对采取措施的需求;
c) 识别采取预防措施的可能性;
d) 识别持续改进的可能性;
e) 沟通调查结果。
事件发生后调查应及时开展;对任何已识别的纠正措施的需求或预防措施的机会,依据不符合和纠正措施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行政部、生产部、质检部负责保留事件调查的结果和相关记录。
事故调查
5.4.1一、二级事故调查
a) 员工必须在3天内填写《事故调查报告表》,应清楚写明事故发生的经过,情况可叫其它人代写,组长和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再交EHS推行小组认定;
b)管理代表由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的事故,调查小组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或建议。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调查人员应与发生的事故无利害关系。
5.4.2事故由各事故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员工必须在2天内填写《事故调查报告表》,应清楚写明事故发生的经过,情况可叫其它人代写,组长和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再交EHS推行小组认定。
5.4.3各类事故调查完成后,必要时将书面意见交公司安全责任人确认。对于伤亡事故在有需要时由总务部填写“事故职(亡)报告书”,按规定时间送报社会保险公司。
5.4.4需由部门调查的事故,依照法律、法规由本公司事故调查组协助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事故分类(包括因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事故)
5.1.1交通事故:凡涉及公司车辆因违反交通规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1.2伤亡事故:指公司雇佣员工在生产劳动和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具体认定如下
a)员工在企业生产活动场所涉及到的区域,由于生产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而发生伤亡;
b)员工在生产区域外,执行公司所交给的工作任务时,在其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由于企业设备或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伤亡。
c)员工由甲地赴乙地执行工作任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应负责的伤亡事故。
d)经请示劳动部门确认的其它伤亡事故。
e)第a)条规定以外的员亡,可否享受保险待遇,应根据当地《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5.1.3泄漏(环境污染)事故:因意外或作业、误操作造成物料泄漏或污染水域、大气事故。
5.1.4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为火灾事故。
5.1.5爆炸事故:指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事故。
5.1.6未遂事故:由于各种原因,已构成发生事故条件,因及时发现处理,未造成后果的为未遂事故。
OHSMS在OHS方针的下,通过计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措施、管理评审一系列周而复始、螺旋上升的动态循环过程,使组织整体OHS绩效得到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