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面议
0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药用级阿司帕坦 CAS号:22839-47-0 药用辅料药典级标准 药用级阿司帕坦 CAS号:22839-47-0 药用辅料药典级标准 本品为N-L-α-天冬氨酰-L-丙氨酸-1-。按干燥品计算,含C14H18N2O5应为98.0%~102.0%。 【性状】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本品在水中极微溶解,在、或中不溶。 比旋度 取本品,精密称定,加15mol/L溶液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40mg的溶液,立即依法测定(通则0621),比旋度为+14.5°至+16.5。。 【鉴别】(1)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图谱(光谱集768图)一致。 (2)取本品0.1g,置100ml量瓶中,用超声溶解并稀释至刻度,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测定,在247nm,252nm,258nm与264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 【检查】酸度 取本品1.0g,加水125ml溶解后,依法测定(通则0631),pH值应为4.5~6.0。 溶液的颜色 取本品0.8g,加新沸放冷的水100ml,超声使溶解,取10ml,依法检查,与黄绿色1号标准比色液(通则0901第一法)比较,不得更深。 吸光度 取本品,精密称定,用2mol/L溶液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含10mg的溶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在430nm的波长处测定吸光度,应不大于0.022。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4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4.5%(通则0831)。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2%。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砷盐 取本品0.67g,加氧化钙1.0g,混合,加水2ml,搅拌均匀,在40℃烘干,缓缓灼烧使炭化,再以500~600℃炽灼使完全灰化,放冷,加8ml与水23ml,依法检查(通则0822第一法),应符合规定(0.0003%)。 【含量测定】取本品约0.25g,精密称定,加3ml与冰50ml,溶解后,照电位滴定法(通则0701),用滴定液(0.1mol/L)滴定,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每1ml滴定液(0.1mol/L)相当于29.43mg的C14H18N2O5。 【类别】药用辅料,甜味剂和矫味剂。 【贮藏】密封,在干燥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