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律师,天津律师协会会员。曾经在高等院校任教,有深厚的法学理底、多方面知识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劳动纠纷既可以表现为非对抗性矛盾,也可以表现为对抗性矛盾,而且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在一般情况下,劳动纠纷表现为非对抗性矛盾,给社会和经济带来不利影响。
劳动争议案件的时效是指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和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超过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胜诉权丧失。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是《中华劳动法》规定的六十天,是指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劳动合同权利被侵犯之日算至以后的六十日(不含因不可抗力而中断的期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纠纷处理原则
(1)在查清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
(2)当事人在法律上一律等原则。
(3)着重调解劳动争议原则。
(4)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多年的律师执业生涯过程中,邓律师办理了大量各类刑事、民事案件。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社会经验,成功办理了多起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