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新认定申报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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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7. 成果转化中,用过的软著,不能再用?用查新?答:软著属于二类知识产权,如果是上一次申报高企时候用过的软著,在知识产权方面就不能申报时候重复使用。在成果转化方面,是可以作为成果及材料重复使用,但是转化的结果必须是近三年的。
Q16. 科技人员数量是按平均数计算的,但科技人员名单该怎么提供?有可能前两个月还在职的员工,年底就离职了,那名单应该怎么提供?答:科技人员需要累计实际工作183天以上,科技人员名单提供可以按当年实际从事研发工作的人员并符合累计工作183天人员名单,离职员工符合的也可以算上。
Q7. 关于净资产增长性计算问题,比如2017年净资产为-10万,2018年为-6万,2019年为-1万,按照公式计算的话,净资产这部分是否可得分?答:2020年高企申报系统已调整,目前该情况可正常得分。
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各有关单位:为组织开展我省2020年认定工作,根据《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结合我省(以下简称高企)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高企认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安排:2020年我省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地市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地市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地市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