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茂名关于做好受影响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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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认定的 " 受影响企业 " 可申请享受以下政策和服务:一是失业保险费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 " 受影响企业 ",可按照 6 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二是特别培训补助。" 受影响企业 " 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可按 " 受影响职工 " 每人不高于 1000 元给予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三是全程服务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 " 受影响企业 " 给予全程服务,对确需较多裁员解困的,其制定裁员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帮助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转移接续以及调处劳动争议等。
关于受影响企业申领返还失业保险费的受理
(一)受影响企业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参保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返还失业保险费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受影响企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在完成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告知审核结果。
(二)对审核通过的受影响企业名单和返还的失业保险费金额,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门户上公示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财政部门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的受影响企业名单和返还失业保险费金额,按照基金程序直接将资金一次性到受影响企业账户。
(四)享受6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失业保险费返还的受影响企业,不再同时享受《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以下简称54号文)所规定的失业保险费返还。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相关支出。返还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其中,企业稳岗返还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科目支出,受影响企业稳岗返还资金从“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受影响企业只能享受一次6个月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
经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企业填报的信息,通过 " 受影响企业和职工实名制信息系统 " 对企业条件进行比核,符合的予以认定。企业在提交申请时,应声明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税务部门查询本企业纳税申报情况或向海关部门查询本企业进出口情况。
" 促进就业九条 " 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迅速行动,及时制定配套政策,加大宣传宣讲力度,组织开展了南粤春暖、春风行动等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在云浮、东莞、澳门等地开展了政策宣讲活动,加快释放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