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
产品数量:9999 个
包装说明:
关 键 词:济宁消毒产品卫生许可办理需要什么资质
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3-03-16
临沂市卫计委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08-28
事项名称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审批范围 临沂市
申请主体 临沂市从事消毒产品生产、分装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条件
1.具有与消毒产品生产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
2.具有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卫生管理人员;
3.生产场所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4.生产的产品及标签说明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5.生产用原材料、生产用水等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卫生条件和卫生要求。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2 事项编码:
006162748—A05Z
3 实施部门:
市卫计局
4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5 审批对象:
法人、企业
6 审批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7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8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9 审批条件:
(一)新办卫生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后,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
(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有效期满前三个月,生产企业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卫生。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换发新证。新证延用原卫生编号。
(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迁移厂址或者另设分厂(车间),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
(四)取得卫生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生产类别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换发新证。新证延用原卫生编号。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申请表
自行出具 纸质表格 一式三份,可下载打印或用钢、碳素笔填写,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缺项。
必要
无
工商营业执照
经办机构自行获取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无
房屋产权
自行出具 复印件 一式三份,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必要
租赁的还需租赁协议
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和实验室布局平面图
自行出具 原件或复印件 一式三份,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必要
无
生产工艺及流程图
自行出具 原件或复印件 一式三份,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必要
无
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
自行出具 原件或复印件 一式三份,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必要
无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目录清单
自行出具 原件或复印件 一式三份,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必要
质保体系文件包括:(1)消毒产品生产标准操作规程;(2)人员岗位责任制度;(3)生产人员个人卫生制度;(4)设备采购和维护制度;(5)卫生质量检验制度;(6)留样制度;(7)物料采购制度;(8)原材料和成品仓储管理制度;(9)销售登记制度;(10)产品投诉与处理制度;(11)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拟生产产品目录
自行出具 原件或复印件 一式三份,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必要
无
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验报告
自行出具 原件或复印件 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必要
无
委托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下载:[空白表格] [示例]
自行出具 原件 一式一份
非必要
(委托办理需提供)
无
事项名称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注销)
实施机关
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会
办理类型
√马上办 √网上办 √一次办
依据
(一)《中华病防治法》(2004年令第17号发布)第二十九条第三款。
(二)《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2008年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九条、第十条。
(三)《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令第27号发布)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卫监督发〔2009〕110号)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二十三条。
办理条件
(一)持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
(二)被许可人需要注销卫生许可事项且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
申报材料
(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注销申请表》(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可项目、注销原因等)。
(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原件。
(备注:提交的纸质材料需逐页加盖公章,提交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系原件复印”,按次序装订,同时提交PDF格式电子版。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尚未取得公章的单位或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和办事人员复印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小时
特别程序及期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证照或批复名称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已批准注销并记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注销公告情况)
运行流程
集中受理窗口申请0天→行政审批科审核、出具书面意见1小时→申请人取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