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会见律师流程_企业法律顾问_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
价格:9000.00起
南京刑事大律师—徐义明:让当事人有充分的获得感;这也是一份非常体面、有尊严、有价值的工作,因为你办的不仅仅是案件,而是一个个家庭、一段段人生,不为报酬、不畏辛劳,只为给绝望之人以希望,用微光点亮真理和正义。这也是刑辩律师区别与其他法律角色的特色所在。
南京经济纠纷律师事务所:南京欠款律师建议,判决下来后,如果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优先尝试调解。调解是说双方都退一步,把问题解决,比如说欠10万元,甲说,少还点,还9万元,马上还,其他的你也别找我要行不,乙说,行!那这事完事了,双方解决了,一般地,法院会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南京欠款律师建议如果条件差不多,可以接受,达成调解,因为将精力牵扯到诉讼中并非是一个明智之举,实实在在拿到钱才是真,不要为小利益而放弃了大利益。
南京工程纠纷律师:在建设工程行业,工程纠纷案件不时发生,建设工程索赔原因多种多样,损失是双方的利益,在现实中,很难得到工程,遇到这些问题或拿起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防止工程纠纷应该从哪些方面开始,如何防止工程纠纷?南京建设工程纠纷律师-徐义明律师根据十多年处理工程纠纷的经验,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方面,以实务操作的角度提出一些建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
《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百五十三条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因、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百五十三条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南京刑事大律师徐义明:正确的认定,不仅需要对刑法各类犯罪处罚的法理和规定了熟于心,还要深入了解这类新型社会现象的组织模式、盈利模式,跟正常的企业经营是否存在本质的不同。要看到,经营模式的创新,往往是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而刑罚的动用,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不被侵害,需要克制和谨慎。这个知识升维的过程,既要对刑法规制的各种犯罪现象有一个基本的认知模型,又要对所涉及的新领域、新问题,快速熟悉并建立相应的知识体系,做到既深且广。
南京经济案件律师费用:在遇到欠款纠纷的时候,顺利的情况下,即使是收集到三组证据:借过钱的证据、主张的证据、对方财产的信息,并且判决下来了,但是还是会遇到,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南京欠款律师来解答。
《民法通则》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无力偿还。如果是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拿多少。
南京债务律师电话:摆正,调整心理,永远不要怕催款而失去朋友。说好的时间还钱,到期付款,欠账还钱,理所当然。如果一直犹犹豫豫,害怕催款引起朋友不快,或失去朋友,有些不靠谱的人会得寸进尺。
其实,只要技巧运用得当,通过,可以更好地了解朋友的情况。
如果确实是短时间资金有点问题,我们可以适当地给宽间,但是一定要确定要付款的具体日期,而不是无限期!如果发现朋友是故意为之,面对这样的情况,南京欠款纠纷律师建议,还是直接收集证据准备起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