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诉讼流程_南京刑事案律师_负责任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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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刑事案件律师: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南京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注:符合如下四个条件的,并且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可以适用缓刑。具体是否适用缓刑,由机关、、法院依据案件情况、当事人的、认罪认罚、缴纳罚金、退赃情形等等,具体适用,可以宣告缓刑,也可以不宣告缓刑。
但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则刑法规定为应当宣告缓刑。
刑辩律师不仅要能说会写,更要学会如何驾驭技术,做科技手段的设计者和应用者,审查阅卷、文书撰写、法庭辩论、意见传递都是刑辩律师的基本技能。同时,也要不断结合新技术的发展,对自己的执业技能进行迭代和强化。
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实践中,虽然《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明确规定了侦查人员有义务向律师介绍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主要事实,但侦查机关(一般是机关)办案人员对律师介入案件有时会抱有抵触情绪,大多数办案人员不愿意同律师交流。道理其实也很简单:侦查人员追求的是入罪的方向,而律师追求的是出罪的方向,目标正好相反。但与侦查人员建立良好的交流,确实可能会带来更多机会。本人曾办理一件案件时,嫌疑人坚称自己没有参与案件。在向侦查机关递交律师辩护手续时,我与办案人详细沟通,也向办案人陈述了当事人说法。
结果办案人员也很直接:你的当事人本来与案件关系不大,但是他在案发现场,因为案情比较重大,当时在场的几个人都办了拘留手续,按照我们内部规定即使查明了拘留的当事人可能不构罪,也要送到,让作出不批捕的决定(机关这样做的目的是自己的风险和责任)。
了解这一情况后,审查逮捕时我及时向负责审查逮捕的官提出:该案侦查人员也认为我的当事人构罪存疑,请务必重视。经过努力,后来该案作出了不批捕的决定。
与侦查机关的办案人员有效沟通案情虽然不易,但是每个案件还是要尝试去沟通,有时候会有意外的收获。及时捕捉案件信息,比找什么局长、长要有用的多。
南京有名刑事辩护律师,司法实践中,有的律师热衷于做无罪辩护;有的律师出于办案风险考虑,一般不做无罪辩护;大部分律师即做罪轻辩护,也作无罪辩护。
那么,律师到底应该做有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呢?南京刑事辩护律师-徐义明认为:先,需要根据证据和案件事实来定,尊重事实,实事求是。其次,在充分权衡的基础上考虑当事人的利益和意愿。
如果案件的证据充分,证据的收集也没有什么问题,至少从表面上看不出多大的问题,同时当事人又认罪的话,那么适合做罪轻辩护,充分利用认罪认罚制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缓刑、轻刑等的结果。如果这种案件还做无罪辩护,不仅不太可能达到无罪的效果,而且可能会引起办案人员的反感,甚至可能部分办案人员基于此而对当事人判得更重。这是一种三输的局面。
南京刑事会见律师:如果案件的证据确实显示无罪,但被告人要求做罪轻辩护,那么,刑事辩护律师先将证据情况和无罪的理由分析给被告人听,同时也将做罪轻辩护或无罪辩护可能会带给他的后果客观分析给他听,让他作出理性选择。刑事辩护律师终尊重被告人自己的决定,因为这涉及到他的切身利益,他是辩护方案后果的承担者。与此同时,需要做好被告人家属的思想工作,终达成一致,形成合力。
南京律师会见费用:自从,南京律师去会见嫌疑人的工作量增加了,律师需要提前携带手续线下亲自预约,并在预约的时间准时到达,做出了委托手续,律所会见介绍信外,每次都需要携带的核酸报告,当日行程码、健康码等一系列健康准备才能正常进入会见。那么,律师在会见中究竟会做什么呢?为什么南京律师去会见费用一次要收几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