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土地复垦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 服务
价格:面议
产品规格:
产品数量:
包装说明:
关 键 词:来宾土地复垦
行 业:咨询 技术咨询
发布时间:2023-03-04
矿山土地复垦,又称土地复垦,是采矿权人按照矿产资源和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在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因挖损、塌陷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矿山土地复垦是对因采矿弃置的土地进行勘测规划、填平整治和开发利用的方法和过程。采矿作业造成土地破坏和荒芜,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11月8日发布的《土地复垦规定》同时废止。 [3-4]
内容解读编辑 语音法制办负责人就《土地复垦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2011年3月5日,总宝签署令公布《土地复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公布之日施行。日前,法制办公室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后,应当按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验收,接到申请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林业、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二是完善对社会投资者参与复垦的激励措施。条例规定,社会投资复垦的历史损毁土地或者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属于无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的,经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投资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
三是规定对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的激励措施。条例规定,土地权利人自行将历史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为耕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给予补贴。
制定土地复垦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根据土地损毁的类型、程度、自然地理条件和复垦的可行性等因素,分类确定不同类型损毁土地的复垦方式、目标和要求等。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土地复垦监测制度,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土地资源损毁和土地复垦效果等情况。
答:为了使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惩处违法行为,需要严格部门和土地复垦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为此,条例作了如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