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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工程机械
发布时间:2023-03-02
有个丙类厂房,吊顶上方已安装好上喷淋系统,且经过消防验收,现在需要在吊顶下方设喷淋头,能否在原消防喷淋分支管上改造呢?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消防自动喷淋系统设计规范》中,8.0.8 、配水管两侧每根配水支管控制的标准流量洒水喷头数量,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不应超过8只,同时在吊顶上下设置喷头的配水支管,上下侧均不应超过8只。严重危险级及仓库危险级场所均不应超过6只。 把这句规范理解透彻就可以了,丙类厂房通常属于中危级,同时在吊顶上下方设置喷头时,上下侧均不超过8只。这里的分支管上下侧是指分支管上同一点的上下侧,这是计算喷头数量按单侧计算,因为吊顶上下侧不可能同时发生火灾,所以只按单侧计算,流量和管径不变。
消防喷淋安装的4个要点: (1) 喷淋头安装间距一般为直径3.6米,半径1.8米; (2) 喷淋头最大保护面积为12.5平方; (3)喷淋头距墙不能小于300mm; (4)当喷淋头与吊顶距离大于8dm,且吊顶内有可燃物时需使用上下喷。
加湿降温喷淋系统的使用范围: (1)可直接安装普通型喷头,又可下垂安装于喷水管网上,将总水量的40%-60%向下喷洒,用于车间、仓库、停 ** 、厨房、餐厅、商店、仓库、地下 ** 等场所。 (2)边墙型喷头靠墙安装,适宜于空间布管较难的场所安装,主要用于办公室、门厅、休息室、走廊客房等建筑物的轻危险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