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培训 证书可查 顾问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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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福州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培训
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3-02-26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可规范修订即将完成
CNAB-A2:2002《〈认证机构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在职业健康安全认证活动中的应用要求》是CNAB的一份认可准则文件,自2002年5月发布实施以来,作为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管理的依据,对认证机构OHSMS认证的管理和认可评审工作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认可实践和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原有的规范文件的部分规定需要调整、完善和补充,有关OHSMS认证业务范围划分和管理要求也需要调整,以便更趋完善、合理,适应目前的OHSMS认证的认可管理工作。
鉴于上述原因,CNAB组织有关对CNAB-A2:2002文件进行了修订,对认证业务范围的分类和管理也进行了调整。此次文件修订总结了国内OHSMS认可管理几年来积累的经验、合理吸纳了国际同行的做法,并适当参考了CNAB-AC32:2002《认证机构实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应用指南、CNAB-AC12:2002《认证机构实施质量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应用指南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认证业务范围的分类,此次调整为方便认证机构的操作和认可评审管理,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可领域的业务范围分类,即欧盟经济活动分类39大类为基础,充分考虑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特点,根据每一行业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高低和该行业对认证审核员能力的要求不同将业务范围划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级业务范围的风险等级高。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业务范围CNAB将实施不同的管理和见证抽样方案。目前,文件修订稿已完成,正在组织讨论,将于近期在CNAB上公布,广泛征求各认证机构及各有关单位的意见。该文件计划在2004年3月发布实施。届时,CNAB将采用新的OHSMS认可规范进行认可评审和管理,对于原来使用CNAB-A2:2002版文件认可的机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对照新修订的认可规范对机构的管理和业务范围的管理进行调整,CNAB将结合年度监督和复评对这些机构认证管理的调整进行评审。
总要求
组织应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健康、安全与
环境初始评审,明确现有健康、安全与环境状况以及确定改进的机会,在此基础上进行策
划和设计,确定如何实现这些要求,并形成文件。第5 章描述了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
系的要求。
本部分与 GB/T 24001-2004、GB/T 28001-2011、AQ/T 9006-2010、SY/T 6276-2010 之
间的对应关系参见附录A。
组织应界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并形成文件
本部分规定了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旨在使组织能够
控制健康、安全与环境风险,实现健康、安全与环境目标,并持续改进其绩效。
本部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组织及其相关方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
进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适用于本文
件。
GB/T 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ISO 14001:2004,IDT)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OHSAS 18001:2007,IDT)
AQ/T 9006-201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1 目的
为了达到规定的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此程序以控制供应商的安全和环保行为,避免事故发生和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所有为提品、服务的供应商的环境行为的控制。
3 术语
A. 供应商----在合同情况下向公司提品、服务的组织。
如:维修作业供应商、提供劳动力服务的供应商、化学品供应商、提供固体废物收集和清运服务的供应商等。
B. 发包方----在合同情况下接收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服务的公司各部门。
如:行政部等。
4 职责
4.1 公司对供应商安全环保管理原则是:
4.1.1谁与供应商签承包合同,谁对供应商的环境行为实施控制。
4.1.2 行政部负责对供应商和发包方的行为进行监督,以促使他们遵守公司的环境管理规程。
4.2供应商的责任
4.2.1遵守中国和江苏省的有关环境、安全和健康卫生法规和标准。
4.2.2在公司工作中遵守公司的环境管理规定。
4.2.3 在公司开展工作前,必须接受公司行政部所做的“公司供应商环境规则须知”的培训,并办理供应商入厂登记手续。
4.2.4供应商对其员工的作业行为和自带的设施器具负有全部的安全环保责任。
4.3 发包方共同的职责:
4.3.1 执行《相关方管理规程》。在与供应商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 《环境保护共建协议》,它包括安全和环保两个方面具体条款应获得双方认同并签字,它将被列作“承包合同”的附件。
4.3.2 保管所签订的《环境保护共建协议》正本,并将副本一份转交行政部保存备案。
4.3.3 应要求供应商安全环保代表(一般由施工现场负责人担任)。
4.3.4 对供应商进行安全培训,发放《供应商安全环保规则须知》。
4.3.5 将公司有关环境规程、注意事项等告诉供应商,并在《环境保护共建协议》中他们必须遵守和执行的条款。
4.3.6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定期对长期供应商的安全环保行为进行考察,向主管提供考察报告。如涉及到重大环境风险的项目,可以请行政部协察,并提供环境咨询和考察审核意见(如重大工程供应商有污染环境风险的设备供应服务商等)
4.3.7 对供应商的安全环保行为进行控制。
4.3.8 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并查验与实施的危险作业有关的供应商人员的“许可”,这些是由部门签发的可从事某种危险作业的和工作许可证。
4.3.9 为供应商办理“公司临时出入证”。如果供应商人员中有非省内的人员,发包方须索取他们有关(指、务工证等),将复印件交行政部审核存档。
4.4行政部作为公司环境方面的管理监督者应对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要求发包方对其环保行为进行跟踪。
4.5 对大量常规材料的,行政部可以不与供应商签《环境保护共建协议》,但应索取所采购物品的有关安全环保资料,并向相关方传递,以确定安全使用的方法和防止对形成危害的处置方法。采购新化学品时须索取安全数据表(MSDS),以确定安全处置和应急响应的针对方法。
4.6 行政部应在《承包合同》和《环境保护共建协议》中,对供应商提供 的服务,如运输、包装方式、仓库保管、废弃物处置等,作出安全环保方面的规定。
4.7 行政部组织安排对发包方“承包合同”、“环境保护共建协议”签订人的培训,使他们获得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知识,行政部予以协助。
4.8 各部门如需使用劳务工,由部门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由行政部负责招聘。使用劳务工的部门对劳务工的安全、环保行为负有控制责任。
组织应明确各级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责任,保障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的建立与运行。高管理者应对组织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体系提供强有力的和明确的承诺。组织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终责任由高管理者承
担。
各级应落实有感,通过以下活动予以证实:
a) 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b) 制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
c) 确康、安全与环境目标、指标的制定和实现;
d) 主持管理评审;
e) 提供必要的资源;
f) 明确作用、分配职责和责任、授予权力,并提供有效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g) 确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其他活动,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使员
工感受到自己对安全的重视和。
组织应建设和维护企业安全文化,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员工的安
全和安全行为,形成具有其特点的安全价值观。
一、实施ISO14001认证的作用:
1. 改进管理
全面优化各方面的管理,做到小环境影响控制,低物耗能耗的控制,低成本的控制,以及低环境风险的控制,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2. 竞争优势
提升美誉度和企业竞争力,在竞争中胜出,远超没有认证的竞争对手。
3. 节约成本
通过认证的大多数企业均已实现达标排放,因而免收了超标排污费,使企业直接从中获得了经济效益。
4. 减少环境责任事故
低环境风险的控制,直接要求组织做到环境有关方面的防控。减少环境方面的责任事故。
认证所需的材料:
1、有包括体系覆盖产品的营业执照。(年检有效期内);
2、企业简介;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年检内有效);
4、企业认证范围中的产品或服务的流程图;
5、必要时提供企业生产与经营必须的生产许可证等,如(QS)生产许可证、CCC、备案证、等(必要时);
6、组织机构图;
7、环评、安评(必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