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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刑事律师电话:庭审中对于公诉人举证的证据进行质证时,由于辩护人自身法律功底不深厚、对案件不用心、准备不足等原因,对案中证据全程无异议,在发表辩护意见时,拿出事前打印好的辩护词,从被告人无犯罪前科、平时表现好、偶犯、初犯、如实供述、认罪、悔罪、积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在法庭上予以宣读,念到一句“法庭给被告人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这种辩护其实是没有任何效果的,这种辩护属于无效辩护。
南京合同纠纷专业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1.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2.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无效的,依法不予支持。当事人主张其他情形导致合同无效,应当结合纠纷所确定的事实,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定。
南京建设工程纠纷律师-徐义明律师深耕建筑工程与房地产领域,具备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的综合知识,尤其擅长一二级地产项目开发、地产投资、合作开发、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等内外资工程项目开发建设全流程的专项法律服务及整体争议解决方案的提供,并对BIM、装配式施工、EPC总承包施工模式也有着深入研究。
南京有名刑事辩护律师,司法实践中,有的律师热衷于做无罪辩护;有的律师出于办案风险考虑,一般不做无罪辩护;大部分律师即做罪轻辩护,也作无罪辩护。
那么,律师到底应该做有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呢?南京刑事辩护律师-徐义明认为:先,需要根据证据和案件事实来定,尊重事实,实事求是。其次,在充分权衡的基础上考虑当事人的利益和意愿。
如果案件的证据充分,证据的收集也没有什么问题,至少从表面上看不出多大的问题,同时当事人又认罪的话,那么适合做罪轻辩护,充分利用认罪认罚制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缓刑、轻刑等的结果。如果这种案件还做无罪辩护,不仅不太可能达到无罪的效果,而且可能会引起办案人员的反感,甚至可能部分办案人员基于此而对当事人判得更重。这是一种三输的局面。
南京哪个刑事律师好?南京刑事辩护律师会见本身是“反向侦查”过程,通过自己的专业能力让嫌疑人信任自己,一步步反向推导出,办案机关掌握了哪些证据、缺乏哪些证据、哪些证据存在纰漏。通过会见迅速掌握案件关键节点,大体上可以判断案件走向。如果说办案机关的询问,嫌疑人存在抵触情绪,那么辩护律师的询问,嫌疑人很容易配合,毕竟辩护律师是“提供法律帮助”。
刑事律师要帮企业或当事人合理划定合法和违规之间的界限,并将这些知识,用司法者可以理解和接受的方式传递过去,更好的实现刑法的目的、维护委托益。
南京律师事务所徐义明:律师是要以当事人合法利益化为原则,不能虚假承诺,也不故意挑动当事人,让他们做无谓的牺牲。但是很矛盾的是,有不少案件,是无法真正“”预估的,很多案件如果你想要获得更有利的结果,需要某种程度的“冒险”,因为你需要对抗侦查机关、机关可能的错误认定,而这种错误认定,是否能够被理解,被采纳,律师无法给出承诺。话说回来,对于南京刑事辩护律师——徐义明所谓的错误认定,也许只是辩护人的思路,在办案机关的思维里,也许根本不存在。法理争论很正常,律师是要不断通过有利的支撑点,说服办案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