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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广东知识产权贯标
行 业:商务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
发布时间:2023-02-13
促进创新主体专利工作资助
促进创新主体专利工作资助包括通过贯标认证资助、国家和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资助、国家和省专利奖资助、学校、园区及知识产权(专利)联盟资助、专利代理人考试合格资助、知识产权贯标体系审核员资助。
(一)通过贯标认证资助
1.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一次性资助不超过5万元。
2.通过《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高校,一次性资助不超过10万元。
3.通过《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科研院所,一次性资助不超过5万元。
(二)国家和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资助
1.对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的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的,分别资助50万元和30万元。
2.对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的企业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的,分别资助20万元和10万元。
(三)国家和省专利奖资助
1.对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获得国家专利(含外观设计)金奖、银奖、奖项目,分别资助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2.对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奖项目,分别资助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本市个人获得广东杰出发明人奖,资助5万元。
(四)学校、园区及知识产权(专利)联盟资助
1.成为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一次性分别资助5万元和10万元。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一次性资助5万元。
2.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一次性分别资助20万元和30万元。
3.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知识产权(专利)联盟,一次性资助10万元。
4.支持佛山市校内开设知识产权相关的主修、辅修、选修课程,建立完善的教育管理及课程评价体系。学校应邀请或聘请有的教员为至少100名学员进行至少10课时(45分钟课程为1个课时)的课程教学并对通过考核的学员发放相关证书。每学年对单个学校的资助不超过20万元。
(五)专利代理师考试合格资助
通过国家专利代理师考试并在佛山市专利代理机构、服务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内任职,且任职合同期3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资助。
(六)知识产权贯标体系审核员资助
通过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注册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员,且从事全职认证工作的本市人口或常住居民,一次性给予1万元资助。
很多企业会问,贯标是做什么的,也不明白贯标有什么好处。简单点说就是帮助企业实现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在管理知识产权的基础之上,发挥知识产权的效用,发挥商业价值。
同时,知识产权贯标是目前提倡的国家标准,也拿出了一部分资金,用于奖励实施了知识产权贯标的企业。所以综合来看知识产权贯标是两全其事情,用的钱帮助企业增值。
佛山市促进专利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
资助的对象和条件
本办法资助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资助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以下简称“本市”)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社会团体,本市人口或常住居民。
(二)发明专利资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发明专利应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符合佛山市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导向。
2.申请资助时的专利状态为有效,时间为上年度已发生的专利情况,且只对专利权人进行资助。
3.该专利从申请专利至申领资助期间,专利权属地未发生变更,仍位于佛山市。
(三)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的专利代理机构(包括具有专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分公司和办事处)需按照国家相关制度设立并备案,建立规范的专利代理流程管理制度,近三年无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代理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其发明专利需符合上述第(二)点的条件。
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资助
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资助包括专利技术交易资助、专利保险资助。
(一)专利技术交易资助
支持专利转让和专利实施许可等交易活动。对进行专利转让和专利实施许可的买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5%给予资助,同一单位或个人同一年度获得该项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二)专利保险资助
采取按比例补贴、总额限定的方式实行专利保险费率补贴,支持保险公司进一步增加专利保险险种。对购买专利保险的单位,按实际支出保费的50%给予补贴,同一单位或个人同一年度获得该项资助不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