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无菌车间净化装修 医学院人体解剖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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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医学院人体解剖实验室
行 业:环保 净化工程
发布时间:2023-02-10
中净环球净化可提供医学检测实验室、医学实验室、净化实验室的咨询、规划、设计、施工、安装改造等配套服务。
《医学实验室技术规范》建筑装修-建筑装饰
5.3.1实验区处应设置危害性标志、告示。应明确标示出生物防护级别、操作的致病性生物因子、实验室负责人姓名、紧急联络方式等。
5.3.2 实验室的每个出、应清晰可辨,紧急出口应有标记。
5.3.3 由1/2个标准单元组成的实验室的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m,高度不应小于2.1 m;由一个及以上标准单元组成的实验室的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2 m,高度不应小于2.1 m。实验室门应设置观察窗。实验室中较大的仪器设备进出相对频繁时宜设置尺寸适宜的子母门。
5.3.4 实验室地面应坚实耐磨、防水防滑、不起尘、不积尘,使用强酸、强碱的实验室地面应具有耐酸、碱腐蚀的性能。用水量较多的实验室地面应设地漏。
5.3.5 实验室墙面和顶棚应光洁、无眩光、防潮、不起尘、不积尘。
5.3.6 实验室装修完成后的净高不宜小于 2.6 m。
5.3.7 实验人员经常通行的主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8 m。
5.3.8 实验室有静压差要求时应在合适位置设测压孔,平时应有密封措施。
5.3.9 实验台的选用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实验台尺寸、功用及摆放位置应根据实验室场地、实际工作流程、仪器设备尺寸等因素进行灵活设计;
b) 实验台面应坚固,具备耐腐蚀、易清洁、耐燃烧性能。柜体应结实、耐用,不易变形;表面涂层耐磨易清洗;
c) 根据实验需要选择实验台适合的水龙头及水池;
d) 实验台布置及间距要求应符合GB 24820的相关要求。
5.3.10 洗眼器及紧急喷淋装置的选用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在实验室工作区配备紧急喷淋装置;
b) 在紧急喷淋装置附近应设置地面排水地漏;
c) 应在实验室工作区配备洗眼装置,洗眼装置距离实验区不利距离不应超过30 m。
5.3.11 实验室需要配置冷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室外制冷机组宜考虑设置备用机组;
b)应安装温度实时报警系统;
c)冷库门应内外均能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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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洁净医学实验室空调系统设计
洁净医学实验室的室内环境均为人工受控环境,通过为洁净医学实验室设置净化空调系统来维持洁净医学实验室的内环境,保持一定的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换气次数、压力状况、空气的洁净度,为实验人员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医学洁净实验室的空调净化系统的划分应依据操作对象的危害程度、平面布置等情况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
空调净化系统的划分应有利于实验室的、、自动控制系统的设置和节能运行;医学洁净实验室的空调净化系统应能承担实验室内各类实验设备、实验人员的热湿负荷;医学洁净实验室的空调机房不应距离实验室过远,净化空调系统的风机应选用风压变化较大时风量变化较小的离心风机;洁净区内不应设置分体空调、风机盘管、多联机等分散的室内空调。
无菌实验室可以采用全空气一次回风、二次回风空调系统,新风量大的空调器系统可以采用全空气一次回风空调系统,新风量小的空调器系统可以采用全空气二次回风空调系统,空调系统的运行模式可以采用湿度控制优先的策略。不管是一次回风空调系统还是二次回风空调系统均要预留足够的夏季再热量,夏季再热优先采用热水、蒸汽,在夏季没有热水、蒸汽的场合可以采用电再热。
PCR实验室和PET中心的空调均要采用全新风直流式空调系统,全送全排。空调送风系统和排风系统之间可设置非接触式的热回收系统,如乙二醇热管热回收系统,乙二醇溶液的浓度依据冬季的室外级气温确定。空调系统均要预留足够的夏季再热量,夏季再热优先采用热水、蒸汽,在夏季没有热水、蒸汽的场合可以采用电再热。
洁净的生物实验室空调均要采用全新风直流式空调系统,全送全排。空调送风系统和排风系统之间可设置非接触式的热回收系统,如乙二醇热管热回收系统,乙二醇溶液的浓度依据冬季的室外级气温确定。空调系统均要预留足够的夏季再热量,夏季再热优先采用热水、蒸汽,在夏季没有热水、蒸汽的场合可以采用电再热。
洁净医学实验室空调系统的设计应根据洁净医学实验室的使用功能、实验种类、设施的平面系统划分进行划分和设置,对于有生物要求的洁净医学实验室,需符合《生物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346的规定。空调系统的划分和空调方式选择应经济合理,并有利于洁净医学实验室的、自动控制、系统设置、节能运行,同时避免互相影响。洁净医学实验室空调系统的负荷计算应充分考虑建筑围护结构、人员、实验设备的冷、热、湿负荷。洁净医学实验室的送风系统应设置粗、中、空气过滤器。
为防止经过中效空气过滤器的送风再被污染,中效空气过滤器宜设在空调机组的正压段,对于全新风系统,可在表面冷却器前设置一道保护用中效过滤器。送排风系统中的粗、中效空气过滤器宜采用一次抛弃型,粗、中效空气过滤器对送风起预过滤的作用,其过滤效果直接关系到空气过滤器的使用寿命,避免频繁的更换过滤器,因为空气过滤器的更换费用要比初、中效空气过滤器高得多。
空调机组的安装位置应考虑日常检查、维修及过滤器更换等因素。对于寒冷地区和严寒地区,应考虑水冷式换热设备的冬季防冻问题。对于水冷式换热设备的防冻问题着重考虑新风的防冻问题,可以采用设新风电动阀并与新风机连锁、设防冻开关,同时设置电加热器等方式。有正压要求的洁净医学实验室,排风系统的风机应与送风连锁,送风先于排风开启,后于排风关闭。有负压要求洁净医学实验室的排风应与送风连锁,排风先于送风开启,后于送风关闭。
洁净医学实验室的气流组织宜采用上送下回(排)方式。 采用上送下排的气流组织形式,对送风口和排风口的位置要精心布置,使室内气流合理,尽可能减少气流停滞区域,确保室内可能被污染的空气以快速度流向排风口。洁净医学实验室的回(排)风口下边沿离地面不宜低于0.1m,上边不宜高于0.5m;回(排)风口风速不宜大于2m/s。室内排风口高度必须低于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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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应用范围
《医学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规定了医学实验室设计、施工和验收基本要求,包括工艺要求和功能分区、建筑和装修、通风与空气调节、给水排水、电气、检测和验收等。
本标准适用干新建、扩建、改建的检验科、病理科、输血科的医学实验室。不适用影像学实验室、采血室、高等级生物实验室、实验动物设施。
《医学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适用于本文件。
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9489 实验室生物通用要求
GB/T20469 实验室设计总则
GB 24820 实验室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303 建筑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3 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 50348 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 50591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1039 综合建筑设计规范
GB 51251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JGJ 312 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WS233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通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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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电气
8.1 配电
8.1.1 实验室应保证用电的可靠性,用电负荷等级、自动恢复供电时间的确定应符合现行标准《综合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行业标准《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312的有关规定。
8.1.2 配电总功率宜为设计功率的1.5-2倍,以便增加仪器设备时保证供电。
8.1.3 设置不间断电源(UPS)时,其工作时间不宜小于30min,能实现在线切换。
8.1.4 实验室应设置立的配电箱,应具备发生火灾时消防联动切断电源的功能。
8.1.5 实验室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固定电源插座,重要设备应单回路配电,且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8.1.6 低温冰箱、高温高压锅、纯水机等有用电要求的设备,宜单设置配电箱。
8.1.7 医学实验室接地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接地型式宜为TN-S或TN-C-S。有要求时,应按实验仪器设备的具体要求确定。
2 应有立的有效接地系统,接地措施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303的要求,不应有过载运转现象。
8.2 照明
8.2.1 实验室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8.2.2 实验室应采用高显色照明光源,显色指数应大于或等于80,宜选用合格的LED新光源和采用带电子镇流器的三基色荧光灯。
8.2.3 当实验室设置紫外线灯具时,控制开关应设置在区域之外,控制开关的面板形式或颜色宜区别于普通照明开关,安装高度距地1.8m防止误操作。
8.2.4 实验室实验区照度不宜低于300lx,区的照度不宜低于200lx,办公生活区照度应符合人员工作要求。
8.3自动控制
8.3.1 环境自动控制系统应根据区域需求,具有压力梯度、温湿度、连锁控制、报警等参数的历史数据存储显示功能,系统应预留接口。
8.3.2 自动控制系统应能保证各房间之间压差的稳定。
8.3.3 当空调机组设置电加热装置时,应设置送风机连锁检测装置,并在电加热段设置监测温度的传感器,有风信号及温度信号应与电加热连锁。
8.3.4 送风和排风系统应可靠连锁。
8.3.5 空调通风设备应能自动和手动控制,应急手动应有优先控制权,且应具备硬件连锁功能。
8.3.6 通风空调设备有冗余备用时,当正常工作的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能自动切换到备用设备。
8.4防范
8.4.1 实验室有条件时,宜安装可视门禁系统。
8.4.2 实验室防范系统工程应具备与上一级管理联网功能,终端接口及通信协议应符合现行标准《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348的有关规定。
8.4.3 实验室宜设置数字视频系统、手动报警按钮或其它防侵入探测装置,并应与视频监视摄像机联动。
8.4.4 数字监视设备宜有足够的分辨率,影像存储介质宜有足够的数据存储容量。视频图像保存时间除规定外,应不少于30天。
8.5网络通讯
8.5.1 实验室应设置内网和外网,核心交换机应采用1+1冗余设置。
8.5.2 实验室应设置适宜的通讯设施。
8.5.3 实验室时钟系统宜具有校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