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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数量:9999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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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北京东城美容院开业前检查
行 业:消防 消防器材
发布时间:2023-02-09
300平米以上一般需要报审图机构审图、、消防验收,若是餐饮、网吧类聚众场所等还加上开业检等手续,面对这一项项繁琐的手续可能会让您无从下手,而有着的手续经验希望可以有效的为您解决设计和施工的全部问题,让您顺利的开工!龙泽消防是一家具有设计与的公司,从业多年和北京以及各区县主管部门保持良好关系,可为您提供程施工、消防报批、消防验收、消防施工蓝图设计,以及设计深化 审图机构报图审、施工消防、消防验收、物业开工手续!同等工地比价格、同样价格比服务。
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服务对象 企业
呈交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法人私章
2、场所建筑物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的材料
3、消防安全组织网络
4、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
6、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8、相关消防设施报告原件(检测单位营业执照及)
9、平面图(小于300平方米建筑只需平面白图,盖公章)、蓝图(大于300平方米建筑需蓝图,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及施工单位竣工章) {注:场所及宾馆不管面积大小都需蓝图}
10、将门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烟感、喷淋、消火栓等)拍成彩照,并标明所拍部位名称、拍照人姓名及拍照日期
11、 营业执照或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其它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12、消控室操作员复印件
以上表格中心网址均有,必须电脑打印,手填无效
注: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或法人私章
建筑面积300平米以下的场所直接申报开业前安全检查 ,除需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原建筑消防土建验收意见书、和土地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暖通
1)《锅炉房设计规范》G041-2008,4.1.3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
消防手续
业务介绍: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办公室、餐饮、商业,酒店宾馆等属于人群密集型的场所装修,为保证人和财产的安全,要进行消防报批,消防设备的安装,整体布局设计要上报消防局进行审核,要不然就算装修完了也不能开业,须经过消防部门审批才可以开业,而消防审批是一件相当繁琐的过程,往往或装修公司不懂不,都是跑好多次都还不行,在时间上和精力上的浪费,而且终还能不能通过还不一定。 所以,北京文斌消防报审中心为办公室、餐饮、酒店、场所等需要消防改造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客户,承办消防设计、消防报批、报审、验收等一条龙服务。
报审流程
第1步:电话咨询或见面洽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确定需要我们提供哪些服务
第2步:甲方提供已经确定方案的平面布置图,签订合同,支付定金,根据提供的图纸绘制消防报批图纸,审核并出蓝图盖年度报审章;甲方取图后付清出图、盖章费用。
第3步:如需我方消防报审手续,我方提供资料,甲方配合并盖齐各方章,我方递交审图机构审图,领取受理回执单,支付部分代理费;
第4步:图纸审核通过后领取图纸审核意见书,施工安全审批手续,领取开工,支付部分费;
第5步:项目完工后,甲方提供电检消检文件,我方消防验收手续,消防验收意见书下来后,甲方支付剩余费。
第6步:如商业性质需我方开业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完毕后,甲方支付剩余代理费。
注:我们消防手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流程,对于要求加急的客户,我们将会尽快,但凡是不符合消防局规定或违背有关国家法规的消防报批、报审程序,如有违建或者设计问题我们不承诺一定成功,如有不明白之处,可来电咨询。
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016-2014,条文说明,5.5.19,本条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电影院、剧院和场馆的观众厅,公共场所中出入大厅、舞厅,候机(车、船)厅及的大厅等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016-2006,条文解释5.3.15条,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解释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交易厅,公共场所,的楼、病房楼,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等。公共场所主要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场所,具有功能的、音乐茶座、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和保龄球馆、旱冰场、沐浴等、健身、休闲场所。
3.《中华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的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活动场所。
4.《中华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的释义,从范围而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场所:
1)公众聚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场馆、会堂及公共场所等。)
2)的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3)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6)旅游、活动场所等。
5.行业标准GA-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的举例为: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交易场所,公共场所,的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6.《中华共和国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中,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和交易厅等商业场所,歌舞厅、影剧院、、游艺厅、网吧、洗浴等公共休闲场所,,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务场所,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会堂等人员集中场所,汽车、火车站候车室,港口码头候船室,机场候机厅,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及员工集体宿舍。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016-2014,条文说明中,5.4.6条,明确说明“菜市场”系人员密集场所。
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016-2014,条文说明中,5.4.8条,提到“宴会厅”为人员密集场所。
9.《锅炉房设计规范》G041-2008,第2.0.32条,人员密集场所,指会议室、观众厅、教室、公共浴室、餐厅、、商场、托儿所和候车室等。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的法律文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