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30 12:00:00 点击:48
一、完善并严格执行能耗和环保标准。新上项目必须进行能源消耗审核和环境影响评价,不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的不准开工建设,现有企业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必须依法停产关闭。 二、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十一五”期间,关停50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今年要关停1000万千瓦;五年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亿吨、落后炼钢产能5500万吨,今年力争分别淘汰3000万吨和3500万吨。加大淘汰水泥、电解铝、铁合金、焦炭、电石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 三、**抓好重点行业和企业。加强钢铁、有色金属、煤炭、化工、建材、建筑等重点行业,以及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实施低效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等重点节能工程。坚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四、健全节能环保政策体系。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价格、财税、信贷等经济手段,促进节能环保工作。深化重要资源性产品价格和排污收费改革,完善资源税制度,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五、加快节能环保技术进步。积极推进以节能减排为主要目标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引导企业采用有利于节能环保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 六、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增加国债资金和*预算内资金,支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及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继续搞好“三河三湖”(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及沿线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禁止污染企业和城市污染物向农村扩散,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七、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建立更加有效的节能环保监督管理体系,坚决依法惩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八、认真落实节能环保目标责任制。抓紧建立和完善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信息来源:淄博尚普环保科技空调节能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