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4-27 11:57:35 点击:149
针对不规范**行为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以及检察行为易受涉案群众质疑等问题,自2015年1月起,该院为**警察全部配备了现场执法记录仪,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实行*执法记录活动,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延伸至信访接待、搜查扣押、勘查辨认、抓捕押解、询问证人、看管讯问以及处置突发事件七个环节,从而使执法办案活动全程置于“镜头下”。该院充分发挥执法记录仪固定证据、还原现场、刚性监督等作用,有效减少了办案风险,**了当事人及办案人员的合法权益,提升了规范、文明、安全执法水平。如2015年3月,游仙区院在办理一起受贿案时,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对刑事拘留通知书的时间提出异议,由于现场执法记录仪自动记录了侦查干警通知嫌疑人家属的时间,给予其有说服力的回应,证实了侦查活动的合法性,保护了侦查干警的合法权益,保证了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省院夏黎阳副检察长对该项工作的经验做法做出了肯定性批示,并要求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