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6-04 12:00:00 点击:128
标题:深圳三级医院严重渎职, 给高血糖的危重患者灌注糖水! 患者熊裕青女士(73岁)于2012年2月25日,因高血糖、高血压突发脑出血,紧急入院深圳三级医院一一深圳市福田人民医院神经外科34号病床,病情较危重,医院当场下达了“病危通知单”。住院期间,该院本应降低患者血糖浓度,因该院医生严重渎职却给患者灌注了大量葡萄糖,即:医院使用的药物和患者病情截然相反,致使患者病情更加雪上加霜,导致了患者右侧肢体偏瘫,患者的脑部出血吸收缓慢! 具体情况如下:2012年3月1日—3月4日,该医院给患者使用了“丹参滴注液”,但对该药品中含有大量葡萄糖却一无所知。国家《药典》、该药品《说明书》均清楚**明了“糖尿病患者慎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每瓶装250ml,成分为丹参(16g),辅料为葡萄糖”。该院连续使用该药品四天,每天250ml/瓶,总计给患者使用该药品含葡萄糖高达近1000ml,致使危重患者更加雪上加霜! 3月4日,该问题经患者家属发现并向院方投诉,但院方一直未给患者家属一个清楚的说法,始终置之不理! 连一个起码的道歉也没有! (患者家属目前已经保存了“病历、药品注射单、药品明细单、所涉药品实物”等凭证。) 3月5日,早上医生查房,患者家属向医生再次反映此问题及其它问题(患者未进行静脉滴注,医护人员却将滴注塑料管、药瓶长时间滞留在患者身上,造成患者睡眠较差。患者家属发现后**时间反映了此问题),该院游医生竟然说“这属于患者家属的责任”,并且当着患者的面,在患者病床前,对患者家属大喊大叫,态度较其恶劣!其它病人均可做证! 我们当初出于对该院三级医院的信任,特地从龙岗区来到福田区福田医院**。然而,一而再,再而三,出现不愉快的事情,令患者家属心寒!作为三级医院,如此医德、医风、医疗责任心,令人齿冷!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向上级主管部门严重投诉!向新闻媒体报料! 求围观!求转发! 投诉对象:深圳市福田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25号) 事故责任人:院长 庄俊汉; 神经外科主任 陈建良; 神经外科主治医师 练晓文。 投诉人:患者家属 王小姐 13632770725 投诉日期:20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