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6-14 12:00:00 点击:192
欧巿自1990年开始实施玩具产品CE标志后,目前在实行上已有严格的趋势,但国内玩具厂商在产品或包装上印制 CE标志时,并未完全根据有关大小规定制作,本会在此将吁请国内厂商注意玩具上 CE标志、商品名称 、商标、欧巿代理人及进囗商的地址,必须以明显的、易读的样式,粘贴或印制于玩具本体或其它包装上,若玩具体积太小,或系小零件组成的玩具,可将有关资料印在玩具包装上或型录上,欧巿对于CE标志的大小,有包装的规定,其中 CE字的高度至少要5mm ,而CE字的长度合计不得**过 12mm,CE字体的宽度,应不少于5分之1。 厚度至少要高度的 1/5 (在此至少要 20×1/5=4mm) 如图外围半径为 10mm 内围横柱至少要有外围半径之 80%(10×0.8=8mm)。图为高度 2公分的CE标示范例,标示之内容应包括以当地市场文字印刷之警告及注意事项。 制造厂商或授权代理商、进囗商名称、商标及地址。合乎规定之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