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1-30 12:00:00 点击:18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两位内部人士对财经记者透露,虽然两年前制定的物流业振兴规划的细则至今未能出台,但中物联正在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一个新的“物流业十年规划”,届时物流业振兴规划的相关细则可能会涵盖其中。 上述人士称,这一项十年规划主要将对2010年到2020年的物流业发展做出规划,此外,“十二五”规划中也会有一些专门涉及物流行业的内容。目前,中物联正在为制定规划而在物流企业作调研,希望能够对此提出一些合理建议。 自2009年**通过物流业振兴规划以来,很多物流企业一直在呼吁该规划在应该在税收等方面指作出一些政策调整。 比如说,规模越大的物流企业,其业务所涉及的省市区域就越多,他们往往在各地成立子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在现有体制下,就常常面临一些“重复征税”的烦恼。 “网络化经营、一体化运作是物流企业的基本运行模式,物流企业一般都是依靠*或者成立子公司来扩大网络以吸引更多客户,此外还会跟其他公司通过转包、联运、**等多种方式合作,这中间就会有很多重复纳税的可能。一条线路多交点没什么,但一天就有成千上百条线路在运行,规模越大的企业重复纳税的范围就可能越多,因此我们一直希望在联运环节的营业税可以有所抵扣。”上述人士指出。 此外,现行的营业税税目将物流业务划分为运输与服务(包括仓储、代理等)两大类。运输、装卸、搬运的营业税税率为3%,仓储、配送、代理等的营业税税率为5%。而在实际经营中,综合型物流企业各项业务上下关联,很难区分运输与服务收入,各类业务税率不同,不仅有碍于企业的一体化运作,也不利于税收征管。 中物联曾就此向国家有关部门递交了40条建议,其中为物流企业减税就是重要的一部分,包括对物流企业营业税减半、降低环节业务营业税、取消物流企业库房租金收入适用税率等内容。 本文转载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