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材料不合格 当办公室收到FSC原材料经检验不合格,采购应贴上不合格标签,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明确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由采购执行。采购应将不合格品置于不“FSC不合格品区”防止与非FSC不合格品混淆,其处置方式有三种,一种是让步接受,办公室按《办公室控制程序》接收,*二种是拣选,办公室应在FSC入仓单与FSC库存帐本中收货数量、合格数量和不合格数量,*三种是退货,退货FSC原材料不入帐,验收后再退货的应有《FSC不合格品处置单》并在FSC帐本上记量退货数量。 2退货不合格,由顾客退货的FSC 不合格产品,业务部出具《FSC退货单》由采购进行不合格性质确认,并与顾客沟通协商处理办法,一般处理办法有返工,报废。返工的产品,由采购在《退货单》上,返工后再次质检,质检合格的产品再次出货,采购在《FSC退货单》上质检结果,结果为不合格的,由采购填写《FSC不合格品处置单》。操作工退仓,办公室按处置要求进行的报废处理。 3在交付后发现产品为不合格产品时,组织应: a) 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认证机构和所有直接受影响的客户关于确定的不合格产品,并保存通知记录。 b) 分析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c) 配合认证机构,使认证机构确认组织采取了适当的行动来纠正不符合。 4投诉, 如遇顾客投诉,填写《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确保收到的关于遵守FSC/COC标准的投诉得到充分的重视,包括: a) 收到投诉的两周内告知投诉人收到投诉; b) 3个月内调查投诉,并说明回应投诉的计划行动。如果需要更长的时间完成调查,应通知投诉者及组织的认证机构; c) 对投诉和在此过程中发现的影响遵守认证要求的缺陷采取适当的行动; d) 投诉已成功解决或关闭时,通知投诉者和组织的认证机构。 由业务部受理、调查投诉原因、现成相关部门进行解决并回复顾客,直至相关方满意为止,顾客投诉有退货的按4.2执行。 5每年办公室应将当年原材料《FSC不合格品处置单》及报废数量交采购部进行采购汇总,采购部对当年FSC生产总量与报废数量进行抵扣,获得当年实际采购数量和原材料报废数量。生产部应将当年生产总量和生产部FSC报废数量进行汇总和抵扣,获得当年实际入仓总量。办公室同时应将当年出货总量和退货及其处置总量进行核对,获得当年实际销售总量。同时采购,生产和销售的FSC产品应当在数据上保持连续性和合理性,如有数据不符,则三个部门应进行核查,直到数量准确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