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椅车及代步车CE认证适用标准是: EN 12183-2014 手动轮椅车要求及测试方法 EN 12184-2014 电动轮椅和踏板车及其充电器的要求及测试方法 EN 60601-1:2006/A1:2013 电气设备-*1部分:基本和重要性能的一般要求 EN 60601-1-2:2015 电气设备-*1-2部分:基本和重要性能的一般要求-并行标准:电磁干扰-试验和要求 其中EN 12183测试标准适用于载重不**过250kg的手动轮椅车以及带电动设备的手动轮椅。EN 12184则适用于速度不**过15 km/h,用于携带一个且载重不**过300 kg的电动轮椅车及带有三个或更多轮子的电动踏板车。 我公司办理欧盟,美国,澳大利亚以及中东南美等等国家各类认证:FDA510K认证,欧盟自由销售证书,欧盟授权代表,ISO13485/ISO9001认证,欧盟CE认证(MDR(REGULATION (EU) 2019/745)),FDA注册,FDA验厂,英国授权代表,MHRA注册,美国代理人服务,澳大利亚TGA认证,CE整套技术文件编订、 CE*四版评价(MEDDEV 2.7.1 Rev 4)编写)、防护服PPE指令Type5/6认证、器械单一体系审核MDSAP认证、BSCI验厂、BRC 认证,澳大利亚TGA注册、口罩NELNSON(尼尔森)检测:(EN 14683检测、BFE检测,VFE检测、PFE检测)、手术衣EN13795测试,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表、器械产品注册证、生产备案登记表、生产许可证
美国器械510(k)报告 我们的服务 根据美国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律(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的规定,任何人应当在美国市场销售器械之前的90天,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递交510(k)申请,除非该器械的申请途径为入市前许可(Premarket Approval, PMA)或者510(k)豁免。
此外,所有与销往美国产品相关的企业,包括但不于:生产商,合约生产商,灭菌站,进出口公司等,都需要根据21 CFR part 807的要求向FDA进行工厂注册(Establishment Registration)以及器械列示(Medical Device Listing),所有美国海外的企业还需要同时告知FDA其在美国境内的美国代理人(U.S. Ag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