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华诚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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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报废着火车回收
行 业:生活服务 二手回收 资源回收
发布时间:2022-09-08
关于机动车车辆报废标准知识了解:
关于机动车车辆报废标准知识了解
车辆报废标准(有些地方有自己的标准,请查询当地部门)
国家经济贸易会、国家发展计划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1]1202号)和国家经济贸易会、国家发展计划会、国内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资 [1997]4562号)及国家经济贸易会、国家发展计划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国经贸资源[2001]234号)规定:
凡在我国镜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一、 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二、 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
三、 上述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有关规定进行 严格检验。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但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可延长使用 年限长不**过10年。
四、 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报废。
五、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矿山作业车累计行程30万公里,重、中型载货汽车(含 越野型)累计行程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轿车累计行程50万公 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六、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 ,其他车辆使用10年;
七、 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八、 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九、 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十五的;十、 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要求的;
十一、 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十二、 三轮农用运输车和装配单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使用期限达6年的;
十三、 装配多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使用期限达9年的;
十四、 装配多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累计行驶里程达25万公里的;
十五、 对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 应当按照交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 增加检验次 数。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农用运输车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两次检验不符 合要求的,应注销登记,不允许再上路行驶。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过本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一半。达到报废年限或者累计行使里程的农用运输车,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有关标准检验合格的,可以适当延长使用年限,但长不得**过3年。对于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作业的车辆,还可根据实际使用和检验情况,再延长使用年限。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如何处理报废车
随着汽车的逐渐发展,以及汽车价格也不断便宜。越来越多的汽车流入到人们的生活当中,也正因为汽车的不新,使得产生越来越多的报废车。相信不少车主可能对于报废车不是很了理解,以及如何处理报废车。
所谓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依照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
无牌无证的汽车怎么办理汽车报废手续?
1.如果车辆牌证丢失,在办理报废手续同时须填写补领牌照申请表后按正常手续办理。
2.如果车辆未在车辆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办理注销,需要拆解的必须提供车辆来历凭证 。
机动车来历凭证是指:
(一)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指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指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及其翻译文本;
(二)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指出具的已经生交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原《协助执行通知书》;
(三)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仲裁裁决书》和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四)继承、赠予、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继承、赠予、和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
(五)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
(七)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该部门出具的调拨;
(八)经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且已向原机动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保险公司出具的《权益转让书》。
(九)更换发动机、车身、车架的来历凭证,是销售单位开具的或者修理单位开具的。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是多少呢?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